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八批 2018年6月22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450000201806140038 |
反映社坡镇高旺村的村民垃圾桶内的垃圾长时间未得到清运,垃圾臭味弥漫。投诉人表示村民的垃圾费均已按时缴纳,投诉镇政府外包给的清运垃圾公司不负责任,曾向镇政府反映过该问题,但未得到受理。 |
桂平市 |
环境污染 |
经组织人员到高旺村调查核实,巡查高旺村12个垃圾堆放点,均未发现有未清运的垃圾。经走访垃圾堆放点附近的住户,均反映除非遇上较恶劣天气,垃圾清运承包方都能及时清运高旺村的垃圾。2018年6月16日、17日,社坡镇连续派员到高旺村各个垃圾堆放点巡查,发现各个垃圾点的产生量并不大,且垃圾清运车均能及时清理,并未造成垃圾长期堆放未清运的现象。综合这3天现场调查情况,社坡镇高旺村垃圾桶内的垃圾长时间未得到清运的问题并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无 |
2 |
D450000201806140018 |
1、桥圩镇往兴业方向路边有十几家羽绒厂。有些羽绒厂晚上10点—凌晨5点开工,机器设备噪声大,羽绒散发臭味,白天时羽绒絮满天飞,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2、八塘镇往三塘方向的羽绒厂以煤为燃料,产生的废气影响周边村民生活。曾向当地政府反映过这两个问题,未得到解决。 |
港南区 |
噪声污染与废气污染 |
经排查:1、各羽绒生产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分毛机为密封环境,分毛后的羽绒飞絮均经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2、大部分企业羽绒货车装卸均在厂房内进行,货车顶加篷布覆盖;3、6家有水洗工艺的企业中,锅炉均均采用生物质为燃料,无采用煤炭作为燃料的企业;4、15家羽绒生产企业中原料、产品均无露天堆放的现象;5、部分羽绒厂生产车间没有完全密封、分拣后的毛片、分选后的羽绒堆放在厂区内,没有及时包装,散发少量臭气,厂区地面有少量羽绒散落,对周围环境有轻微影响;6、15家羽绒厂门口能闻见轻微羽毛气味,可见少量羽绒絮。但桥圩镇主干道G324及镇区街道没有闻到鸭毛臭味,没有发现羽绒絮;7、部分企业反映确实有为了赶工夜间生产情况,检查中已明确要求不得夜间生产,并联合辖区镇政府对羽绒行业进行了广泛动员,羽绒企业也做出了承诺。6月15、16日夜间港南区执法人员对桥圩镇G324国道两侧的羽绒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有进行夜间生产的企业。 经排查,八塘至三塘方向没有羽绒企业。 |
部分属实 |
责令企业对生产厂房进行全面封闭并采取相关相关除臭措施,分拣后的毛片、分选后的羽绒要立即装袋,避免臭气散发,羽绒飞散。羽绒装车必须在封闭的车间进行,装车后必须加盖篷布方可运输出厂。要求各企业承诺不进行夜间生产活动。
|
暂无 |
3 |
D450000201806140065 |
卓越建材有限公司在2015年已被罚没,但是一直未停产,一直存在废气偷排行为,平南县环保局却说已停产不存在废气偷排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不可兴建产业结构,但平南县工信局发的文件说可以新建。广西国土厅关于非法采矿的回复跟平南县政府回复不一致,卓越公司2015年就停止非法采矿,事实上一直未停,谷歌地图看得很清楚。投诉人要求立即关闭该公司。 |
平南县 |
废气污染 |
(一)2015年4月16日,平南县国土部门对该公司违法占地案件作出罚款93608.8元的行政处罚。 (二)2016-2018年期间,平南县环保部门在对该企业进行日常监管中,均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偷排废气的环境违法行为。 (三)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产3000万块页岩砖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平南县工信部门同意该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平工信复〔2013〕69号)。 (四)2016年9月5日,平南县国土部门对该公司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五)2018年6月13日,平南县政府组织国土、财政、住建等有关部门依法对平南卓越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查封。2018年6月15日,该公司已经停产停电,烟囱没有冒烟现象。 |
基本属实 |
2018年6月13日,平南县政府组织国土、财政、住建等有关部门依法对平南卓越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查封。2018年6月15日,该公司已经停产停电,烟囱没有冒烟现象。 |
暂无 |
4 |
X450000201806140026 |
位于港北区江北西路375号以西一带的木器店据木产生的噪音、油漆味、粉尘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健康。木器店不应在居住区进行加工。将该问题反映环保厅、市环保局、区环保局、区政府、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整改不到位、表面处理,敷衍应对。拨打12369、12345热线无用,检查时该加工店停工,检查过后继续生产。 |
港北区 |
噪声污染与粉尘污染 |
2018年6月15日下午,我市港北区政府组织环保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贵港市港北区江北西路375号以西一带的木器店正在正常营业,现场未发现有切割木材和喷漆等行为,也未发现店内存放有油漆和刷漆工具,但业主承认切割木材时会产生噪音和少许粉尘。贵港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显示噪声达标,根据《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第八条8.2.2无组织排放监控的采样,贵港市港北区江北西路375-383号,金洋幼儿园对面木材加工店时间没有连续作业一个小时,达不到监测条件,故无法对粉尘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因此“位于港北区江北西路375号以西一带的木器店据木产生的噪音、油漆味、粉尘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健康。”部分属实;2017年6月5日自治区环保厅、贵港市环保局已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2017年11月28日,区环保局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市监测站、区市政局、区林业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石羊塘派出所、石羊塘社区到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喷漆行为。 港北区环保局每次接到12369热线电话后,均及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且自2017年11月以来,安排工作人员对该处木器店进行不定时巡查。因此“将该问题反映环保厅、市环保局、区环保局、区政府、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整改不到位、表面处理,敷衍应对。拨打12369、12345热线无用,检查时该加工店停工,检查过后继续生产。”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加强对该处木材加工店环境监管频次和执法力度,并对业主加强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投诉人息访工作。 |
暂无 |
5 |
X450000201806140032 |
反映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程江电站违规建设、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对照公示的答复情况,认为严重失实:1.被破坏的十六亩田地实际未做赔偿说成已达成协议赔偿,2.被破坏的十六亩田地根本不具备耕作条件说成能正常耕种。3.有证据证明擅自加高拦河坝,说群众举报不属实。4.瓦厂大桥被大水冲垮,说是年久失修拆除的。公示答复后,村民向乡镇、港南区、贵港市、自治区政府反映答复失实的问题没有下文。港南区水利局对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六十条的投诉请求做了不具实质性的答复,再向贵港市水利局申请复查,也没有下文。 |
港南区 |
土壤污染 |
1.确定受损土地面积为7.8亩,签有协议,并一次性赔偿受损土地及青苗款项共80576元,赔偿后的土地所有权归木梓程江电站所有。 2.投诉中所指受损地目前大部分生长杂树,部分已被水淹,耕作条件相对较难。根据当时协议,赔偿后的土地使用权归木梓程江电站所有。 3.据贵港市港南区发展计划局《关于木梓程江水电站项目立项的批复(港南计规字﹝2004﹞9号)》,建设坝高4米,未有加高情况。 4.木梓镇政府经请示后拆除了残桥,并于2008年在原地建了新桥,群众出行未受影响。 5.2004年12月6日,港南区水利局印发《关于港南区木梓镇程江水电站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港南水技〔2004〕8号),港南区发展计划局亦有批复,项目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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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我市港南区水利局于2018年6月17日对程江电站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如有私自加高行为,必须在5天内拆除,恢复原状。 |
无 |
6 |
X450000201806140039 |
投诉人反映在桂平县西山镇长安村、西长村、福山村及社步镇清石村、杨溪村林地上建有桂平市红砖厂、桂平市烨昌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安东成页岩红砖厂、桂平市社步镇曾健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清石页岩砖厂、桂平长岗岭品仲页岩砖厂、桂平市宏兴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安春晖页岩砖厂、桂平市安顺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镇骏发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安隆兴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发页岩砖厂、桂平市鸿胜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镇兴业页岩砖厂等多家砖厂,声称上述砖厂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未办理占用林地许可、无采矿许可,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毁林开采页岩烧砖。林业、国土等执法部门均熟视无睹,实属玩勿职守。1.对涉嫌玩勿职守的国家人员进行查处。2.请求国土、林业等部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者。3.将自己山林租用给破坏山林者进行共犯处理。4.请求桂平市供电部门停止为不法砖厂进行供电。5.请求拆除非法砖厂。6.请求桂平市委、市政府对采矿毁林行为进行严查。7.请求严厉查处假整改。 |
桂平市 |
生态破坏 |
经调查核实,群众投诉的14家砖厂中桂平市红砖厂、桂平市长安东成页岩红砖厂、桂平市长安隆兴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发页岩砖厂等4家有采矿证,经桂平市人民政府同意恢复接电,正常生产;其余10家均被剪断高压电,正在停产整治,无生产迹象,其中桂平市烨昌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安春晖页岩砖厂、桂平市鸿胜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镇兴业页岩砖厂已被拆除部分厂房,荒废多时;桂平市社步镇骏发页岩砖厂已拆除窑顶遮雨棚,场地用于堆放陶瓷原料。举报者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由西山、社步镇政府按部门职能对辖区内的砖厂加强监管,落实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停产整治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出现砖厂厂在未完善相关部门手续,未经市政府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发电机进行发电擅自生产的行为发生。 |
不属实 |
无 |
无 |
7 |
X450000201806140040 |
一.桂平市西山镇长安村、西场村、福山村、社步镇清石村、杨溪村分别遭到十多家砖厂毁林挖山,生态惨遭破坏。山岭、林地、农田被毁,当地政府不作为。(砖厂名称为:桂平市红砖厂、桂平市桦昌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安东成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镇曾健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清石页岩砖厂、桂平长岗岭品仲页岩砖厂、桂平宏兴红砖厂、桂平市长安春晖页岩砖厂、桂平安顺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镇骏发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安隆兴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发页岩砖厂、桂平市鸿胜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镇兴业页岩砖厂) 投诉人诉求:(1)村民要求严肃查处涉嫌玩忽职守的国家工作人员。责令国土、林业等部门严厉打击毁林办厂、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2)打击将自留地租与他人采矿的岭主。(3)责令桂平供电部门停止为不法砖厂供电,严肃追究其为不法企业供电违法行为。(4)责令违法砖厂拆除违法建筑,对破坏林地进行复垦。(5)责令桂平市委、市政府对毁林采矿违法行为采取高压打击态势。 |
桂平市 |
生态破坏 |
经调查核实,群众投诉的14家砖厂中桂平市红砖厂、桂平市长安东成页岩红砖厂、桂平市长安隆兴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发页岩砖厂等4家有采矿证,经桂平市人民政府同意恢复接电,正常生产;其余10家均被剪断高压电,正在停产整治,无生产迹象,其中桂平市烨昌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安春晖页岩砖厂、桂平市鸿胜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镇兴业页岩砖厂已被拆除部分厂房,荒废多时;桂平市社步镇骏发页岩砖厂已拆除窑顶遮雨棚,场地用于堆放陶瓷原料。举报者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由西山、社步镇政府按部门职能对辖区内的砖厂加强监管,落实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停产整治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出现砖厂厂在未完善相关部门手续,未经市政府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发电机进行发电擅自生产的行为发生。 |
不属实 |
无 |
暂无 |
内容来源:贵港市迎检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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