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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八批受理编号为D450000201806140018)的情况报告
发布:2018-06-23 11:22:56 来源:贵港市港南区环境保护局  作者:  编审:gnqhbj  浏览量:2 

2018615,我市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工作组《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八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98号),要求查处群众投诉“1、桥圩镇往兴业方向路边有十几家羽绒厂。有些羽绒厂晚上10点—凌晨5点开工,机器设备噪声大,羽绒散发臭味,白天时羽绒絮满天飞,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2.八塘镇往三塘方向的羽绒厂以煤为燃料,产生的废气影响周边村民生活。曾向当地政府反映过这两个问题,未得到解决。”的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办港南区政府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往兴业方向的主干道为G324G324两侧分布羽绒生产企业15家。其中有6家有水洗工艺,9家无水洗工艺。

 

无水洗工艺的羽绒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分拣→分毛机分选→打包入库;

 

有水洗工艺的羽绒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分毛→除灰→漂洗→脱水+烘干→净化处理→冷却→成品打包。

 

二、调查处理情况

 

(一)群众投诉“桥圩镇往兴业方向路边有十几家羽绒厂。有些羽绒厂晚上10点—凌晨5点开工,机器设备噪声大,羽绒散发臭味,白天时羽绒絮满天飞,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问题的现场调查情况

 

2018615-16日,港南区政府对G324两侧的15家羽绒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各企业均正常生产。经排查:

 

1.各羽绒生产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分毛机为密封环境,分毛后的羽绒飞絮均经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

 

2.大部分企业羽绒货车装卸均在厂房内进行,货车顶加篷布覆盖。

 

3.有水洗工艺的6家企业中,锅炉均采用生物质为燃料,无采用煤炭作为燃料的企业。

 

4.15家羽绒生产企业中原料、产品均无露天堆放的现象。

 

5.部分羽绒厂生产车间没有完全密封、分拣后的毛片、分选后的羽绒堆放在厂区内,没有及时包装,散发少量臭气,厂区地面有少量羽绒散落,对周围环境有轻微影响。

 

6.15家羽绒厂门口能闻见轻微羽毛气味,可见少量羽绒絮。但桥圩镇主干道G324及镇区街道没有闻到鸭毛臭味,没有发现羽绒絮。

 

7.调查中部分企业反映确实有为了赶工夜间生产情况,检查中已明确要求不得夜间生产,并联合辖区镇政府对羽绒行业进行了广泛动员,羽绒企业业主也做出了承诺。61516日夜间,港南区环境执法人员对桥圩镇G324国道两侧的羽绒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有进行夜间生产的企业。

 

2018615,港南区人民政府向15家羽绒厂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3天内完成整改,对生产厂房进行全面封闭并采取除臭措施,分拣后的毛片、分选后的羽绒要立即装袋,避免臭气散发,羽绒飞散。羽绒装卸车必须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装车后必须加盖篷布方可运输出厂。各企业与桥圩镇政府签署了承诺书,承诺今后不进行夜间生产。

 

因此,群众投诉“有些羽绒厂晚上10点—凌晨5点开工,机器设备噪声大,羽绒散发臭味,白天时羽绒絮满天飞”的问题为部分属实。

 

(二)群众投诉“八塘镇往三塘方向的羽绒厂以煤为燃料,产生的废气影响周边村民生活。”问题的调查情况

 

经调查,港南区八塘镇往三塘方向没有羽绒企业。因此,群众投诉“八塘镇往三塘方向的羽绒厂以煤为燃料,产生的废气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问题不属实。

 

(三)群众投诉“曾向当地政府反映过这两个问题,未得到解决。”问题的调查情况

 

港南区桥圩镇政府20184月接到群众反映324国道沿线有人竖告知牌“羽绒企业运输过程中未覆盖篷布、锅炉排放废气,噪声大、污水乱排,臭气冲天,严重影响生活,危及民生……”。对此,418日,港南区桥圩镇工作人员走访涉及有锅炉水洗羽绒企业及其他分毛企业94家,逐一口头要求企业整改群众反映问题,做好环保整改工作。目前,企业已按要求进行整改,群众反映的问题已得到解决。

 

因此,群众投诉“曾向当地政府反映过这两个问题,未得到解决。”的问题部分属实。

 

三、调处结论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的内容为部分属实。

 

四、下一步工作

 

我市将继续责成港南区、桥圩镇政府贯彻落实地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加大对羽绒企业的环保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正常使用并运行各项环保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外排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周边群众拥有良好的居住环境。

 

 

 

附件:1.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办理情况信息汇总表

 

2.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统计表

 

 

 

 

2018622

 

附件1

 

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办理情况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贵港市人民政府                      填报日期:2018622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是否属实

区域分布

利益关系

群众身边

调查核实情况

D450000201806140018

1、桥圩镇往兴业方向路边有十几家羽绒厂。有些羽绒厂晚上10点—凌晨5点开工,机器设备噪声大,羽绒散发臭味,白天时羽绒絮满天飞,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2、八塘镇往三塘方向的羽绒厂以煤为燃料,产生的废气影响周边村民生活。曾向当地政府反映过这两个问题,未得到解决。

部分属实

城郊

结合

群众身边问题

产业集群

经排查:

1、各羽绒生产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分毛机为密封环境,分毛后的羽绒飞絮均经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

2、大部分企业羽绒货车装卸均在厂房内进行,货车顶加篷布覆盖;

36家有水洗工艺的企业中,锅炉均均采用生物质为燃料,无采用煤炭作为燃料的企业;

415家羽绒生产企业中原料、产品均无露天堆放的现象;

5、部分羽绒厂生产车间没有完全密封、分拣后的毛片、分选后的羽绒堆放在厂区内,没有及时包装,散发少量臭气,厂区地面有少量羽绒散落,对周围环境有轻微影响。

6、15家羽绒厂门口能闻见轻微羽毛气味,可见少量羽绒絮。但桥圩镇主干道G324及镇区街道没有闻到鸭毛臭味,没有发现羽绒絮。

7、部分企业反映确实有为了赶工夜间生产情况,检查中已明确要求不得夜间生产,并联合辖区镇政府对羽绒行业进行了广泛动员,羽绒企业也做出了承诺。61516日夜间港南区执法人员对桥圩镇G324国道两侧的羽绒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有进行夜间生产的企业。

经排查,八塘至三塘方向没有羽绒企业。

群众举报的内容为部分属实。

 

 

 

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办理情况信息汇总表(续)

 

 

 

填报单位(盖章):贵港市人民政府                  填报日期:2018622

 

受理编号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是否公开

公开时间

公开地址

D450000201806140018

 

责令企业对生产厂房进行全面封闭并采取相关相关除臭措施,分拣后的毛片、分选后的羽绒要立即装袋,避免臭气散发,羽绒飞散。羽绒装车必须在封闭的车间进行,装车后必须加盖篷布方可运输出厂。要求各企业承诺不进行夜间生产活动。

 

 

 

 

 

附件2

 

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贵港市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18622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是否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限期整改

停产整改

立案处罚

处罚金额(万元)

查封扣押

关停取缔

移送公安

行政拘留(人)

约谈(人)

问责(人)

D450000201806140018

1、桥圩镇往兴业方向路边有十几家羽绒厂。有些羽绒厂晚上10点—凌晨5点开工,机器设备噪声大,羽绒散发臭味,白天时羽绒絮满天飞,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

2、八塘镇往三塘方向的羽绒厂以煤为燃料,产生的废气影响周边村民生活。曾向当地政府反映过这两个问题,未得到解决。

部分属实

暂无

暂无

暂无

暂无

暂无

暂无

暂无

暂无

暂无

暂无

内容来源:贵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