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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一批)
发布:2018-06-16 10:18:49 来源:贵港市港南区环境保护局  作者:  浏览量:3 

(第    201861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450000201806080004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大新镇古文村村民举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分管领导陈局长与平南县环保局监察队蔡大队长与罗(女)副队长并贵港市环保局,怀疑他们处理环境污染问题时不依法依规、玩忽职守、不作为、形式主义、不担当。事件是:该村有一间打米机厂的噪音骚扰与糠尘气味污染影响环境,骚扰了周围住户生活和工作。这间打米机厂主要是以收购稻谷回来加工成大米向外销售为主,是营利性质,没有环评手续。村民于2012年先经村委处理无效后,于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这几年我们先以书信向平南县环保局投诉。后又分别以电话每年投诉多次到县环保局,该局都没有依法依规程序处理这噪音与糠尘气味污染环境问题。2016年6-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来到广西,村民就把县环保局与市环保局处理环境噪污音污染问题,责任处理不到位情况向中央督察组反映。三个年头过去依然没有结果。现请求中央环境督察同志:对自治区环保厅陈局长和平南县环保局蔡队长与罗副队长这样不负责任的作风、不作为、形式主义、不依法依规处环境污染问题明查、严查、问责。

平南县

噪音污染与空气污染

经查,群众投诉的平南县大新镇古文村碾米店位于平南县大新镇古文村李伟球家中,该碾米店约有30平方米,主要是代村民加工稻谷。李伟球碾米店2014年7月购买了新的碾米机和配糠机各一台,采用农村交流电源供给形式工作,配糠机装有除尘布袋收集装置。该碾米店与投诉人的住宅相隔一条约5米村道,该店没有任何证照。2018年6月9日平南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带领县环保部门、大新镇政府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工作组共同对“李伟球碾米店问题”进行调解检查,发现该碾米店有碾米机和配糠机各一台,配糠机装有除尘布袋收集装置。所有工作设备设施运转正常。根据检查情况,要求李伟球碾米店合理安排加工碾米时间,严禁在休息时间加工碾米,要求该碾米店出示加工碾米作业时间公告牌。同时,调查人员到投诉人李宏飞住宅进行调解。但李宏飞不接受调解,不满意处理结果。2013年以来,关于大新镇古文村李伟球碾米店噪声、粉尘污染问题,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接到群众来电、来信及转办件多次,接到投诉人的来信来电后,监察人员认真履职尽责,依法行政,严格按照信访程序,引导进入合法信访途径,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和合理答复,因此环境监察人员没有存在不依法依规、玩忽职守、不作为、形式主义、不担当等行为。

部分属实

2

D450000201806080050

 

贵港市港北区江北西路375-383号,金洋幼儿园对面木材加工店使用油漆、胶水产生臭味,切割木头产生噪音、粉尘乱飞,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已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但未得到有效处理。

港北区

噪音污染与空气污染

贵港市港北区江北西路375-383号,金洋幼儿园对面木材加工店使用油漆、胶水产生臭味,切割木头产生噪音、粉尘乱飞,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已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但未得到有效处理。

部分属实

暂无

暂无

3

D450000201806080034

江南工业园里面有加工鸭毛生产羽绒的工厂生产过程中有恶臭产生,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贵港市

空气污染

举报件反映的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羽绒加工产生恶臭,只是在厂区内小部分的车间内有轻微异味。据排查,主要的臭味污染源实际是来自于已被拆除的西江农场九队水解羽毛粉厂(4月24日已拆除),目前该两家骨粉厂在抓紧清理现场原料及相关废弃物。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该两家非法生产的骨粉厂尽快、并依规处理现场原料,及相关废弃物,降低臭气外扬。

暂无

4

D450000201806080035

1.2016年曾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多次投诉过,贵港市政府发过5次处理公告责令平南卓越建材有限公司停止非法采矿,公告中提到2015其砖窑等建筑设施已被没收移交给平南县财政局,实际均未没收,一直非法采矿,毁林挖矿,破坏生态环境。2.直排废气,批复文与实际建设不符,环评批复空心砖项目,实际生产违禁实心黏土砖,平时废气从厂房顶部两个废气直排口排放,导致周边的树木都枯黄,距离附近医院只有一百多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遇到有关部门检查时,企业废气接脱硫塔从50米烟囱排放。3.举报广西国土厅充当保护伞,其工作人员到过现场多次,做了一个鉴定。

平南县

废气污染

举报件反映的为平南县卓越建材有限公司,经核查,经国土部门核查,平南县卓越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没有合法的用地手续,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的事实。因该违法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平南县国土局做出处以人民币93608.8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没收该公司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铁棚、砖窑)和其他设施移交给了平南县财政局。移交后,该公司仍擅自违规生产经营,平南县政府于2018年6月10日,联合县国土、环保、公安、综合执法办、电力、丹竹镇政府等有关部门依法对该公发出了立即停产、三日内腾空厂房的通知。投诉人反映的“公告中提到2015年其砖窑等建筑设施已被没收移交给平南县财政局,实际均未没收”这个部分情况属实。2015年经平南县国土局处罚后,卓越公司不再在厂区原址上挖土,其原矿土均为外购,国土部门多次检查均未发现该公司非法挖矿行为,故投诉人反映的“一直非法采矿,毁林挖矿,破坏生态环境。”此部分情况不属实(但该公司不能提供矿土合法的外购手续,此部分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18年6月10日,平南县政府组织县国土、环保、公安、综合执法办、丹竹镇、平南供电局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由县财政部门对该公司发出立即停产、三日内腾空厂房的通知。

暂无

内容来源:贵港市迎检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