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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四批)的情况通报
发布:2018-06-29 08:58:29 来源:贵港市港南区环境保护局  作者:  编审:gnqhbj  浏览量:4 

2018621日,我市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四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179号),要求查处群众反映的生活垃圾、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我市高度重视,分别转办桂平市政府、港南区政府、平南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群众投诉“贵港市桂平市环卫处的垃圾中转站(位于船厂路中段即南百超市后面)存在严重的污染问题。包括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水体污染、生物污染(“四害”)。周边居民怨声载道,多次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没有效果。”的问题。

 

经核查,这次群众投诉的问题与第九批受理编号为X450000201806150019反映问题基本相同,为重复投诉。桂平市城区垃圾中转站位于桂平市西山镇大起村1队,建于1995年,当时周边500米范围均为空闲地,未建有房屋,现在垃圾中转站四周均是较为密集的居民住宅。该垃圾中转站内设6个砖混结构面积约200平方的垃圾中转箱位、一座约100平方星铁瓦混钢的遮雨棚,现场有较多垃圾露天存放,垃圾车正在转运垃圾,现场可闻到较浓的臭味,现场苍蝇、蚊虫较多。垃圾中转站南面边界设置有洗车装置,用于冲洗垃圾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及垃圾渗出液通过一条较小的水渠流入南面的城区污水管网,有少部分的废水溢出中转站外环境。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处理情况:

 

1、由桂平市政局升级改造船厂路垃圾中转站,增加4套压缩设备,实行运输车、垃圾压缩机分离作业,对垃圾进行压缩,并且对中转站场地、排污、扬尘控制等加以改造,使中转站环境得到有较改变。

 

2、进一步加强船厂路垃圾中转站管理,及时清运垃圾,最大限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尽可能减少垃圾堆积,搞好站内及周边环境卫生。

 

3、调整作业时间段,尽量避免休息时间段进行作业并且尽可能把作业噪音减到最小。

 

4、对中转站进行积水排水设施改造,现在工程已经完成70%620日已经全部完成。

 

5、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清洗场地,并实施喷洒药物消毒,定期进行灭“四害”活动。

 

6、加快新规划下洁塘、岭头两座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分流并减轻船厂路中转站中转垃圾的压力。

 

二、关于群众“来信反映贵港市港南区瓦塘镇大村村委邓村屯有人擅自毁坏该屯生态山岭上的林木,已用钩机开挖了盘山道路1000米,并安排伐林人员安营扎寨,正进行大规模砍伐山林,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经调查,为更新林地,大村邓村屯3队廖某晓申请采伐的林地,并更新林种,承诺不种植桉树。港南区林业局依照《森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审批发放采伐许可证的林木。目前已修路、伐木工人安营扎寨准备进行伐木,属正常伐木手段。

 

廖某晓(第3队人)曾与覃某华(第1队人)争夺该片松林的承包采伐权,结果是廖某晓争得承包采伐权。而在贵港市图书馆工作的廖某仁(第1队人)在村里的家中建有游泳池、金鱼池,用水是引自第3生产队村民山沟的饮用泉水,且放的是长流水。3队的群众对廖某仁引水很有意见,与廖某仁一直有矛盾。覃某华因争夺不下采伐权不服而产生报复心理,于是覃某华与廖某仁商量之下,以覃某华的名义重重复复到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三、关于群众投诉“反映官成镇龙桥官成沙砖厂排放废气,产生粉尘大,机械声响不停,影响村民生活,污染附近环境。村民经常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但是都得不到解决。请求整治政府的不作为,关闭拆除污染企业。”的问题。

 

经调查,该厂已停产,厂内有制砖机4台,蒸压釜4釜(其中1釜已报废),锅炉1台,安装有麻石除尘器;锅炉烟气通过麻石除尘器除尘后经25米烟囱排出;磨粉搅拌车间为半敞开式车间,只有1面围挡,有简易布袋收尘设备,现场有粉尘吸附在车间墙上;厂内砂、粉煤灰等原料露天堆放。西南角有4栋民宅,中间隔14米的道路;东面是猪场;北面相邻1个车行,往北相邻几栋民宅。经走访附近居民,噪声对附近居民有一定的影响。磨粉搅拌车间有粉尘吸附在车间墙上,厂内砂、粉煤灰等原料露天堆放易造成扬尘污染。故投诉人反映的“官成镇龙桥官成沙砖厂排放废气,产生粉尘大,机械声响不停,影响村民生活,污染附近环境。”问题基本属实。

 

近年来,官成镇政府和县环保部门没有接到周边群众相关环保问题的反映和投诉。故“村民经常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但是都得不到解决。”此部分投诉不属实。

 

四、关于群众反映“1.2016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西时已对港南区西江农场九队西江氮肥厂边的红砖厂排黑烟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督察组走后又恢复生产,后向12369环保热线反映,都未得到解决。2.西江农场九队生活区200米的地方有家骨粉厂臭味严重以及冒黑烟,2016年说已封电源和设备进行限期关停,但是环保部门一直推卸责任未执行,直到20186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进驻广西才关停该家工厂。3.位于原来停产的砖厂,今年初建了一家木板厂,该厂离生活区近,只要生产就黑烟冲天,请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整改。”的问题。

 

经调查:

 

1、贵港市双棱建材加工厂处于关停状态,该厂于2016年底关停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恢复生产现象。

 

2、西江农场九队的两个骨粉厂均处于关停状态,厂区仍有部分原料散乱堆放于厂区,拆除的生产设备仍堆放在厂区内,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恢复生产的痕迹。港南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已要求企业业主及时清理厂区散乱的原料,防治扬尘及恶臭污染。

 

3、贵港市鼎源木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目前处于试生产阶段,部分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有时运行效果不太好,加上有时候没有及时清理、维护锅炉烟气布袋除尘器及锅炉工操作不当(一时投料太多,致使燃料燃烧不充分),有瞬时黑烟冒出的现象。2018622日,港南环保局委托广西林霖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的锅炉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等指标均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的内容为部分属实。

 

五、关于群众投诉“画眉堤一路上去有一条几十米的小河边有多家养猪场(无名),将养殖废水直排到小河,导致水源受到污染。小河周边村庄的村民将动物尸体丢到小河里。小河边的垃圾池没人管,很长时间才会清理一次。”的问题

 

经核查,群众投诉的画眉河(也称石梯江)是石江村和大李村的界河,河水主要用于灌溉附近农田,画眉堤一路上去的河流主要是画眉河及其支流,现场观察,小河水质较清,没有异味。

 

2018621日、22日、23日港南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画眉堤上游石梯江进行调查。共排查出3家养殖户及1家养殖场,分别为:

 

李彩茂养殖户,养殖生猪5头,猪粪铲起收集处理,无直排;

 

李沛敏养殖户,养殖规模200头。用水冲粪到沉淀池沉淀后污水排入鱼塘,并用水泵抽取鱼塘水灌溉10亩水稻,鱼塘未硬化,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直排入江河情况。

 

李文森养殖户,养殖35头牛和4头母猪,有200亩放养草地面积,一张50亩左右的鱼塘,牛为放养,猪为圈养,未发现直排粪污的情况,但其牛粪露天堆放。

 

亚凤养猪场,存栏70100日龄的肉猪3100头,建设有污水收集沉淀池三亩,沉淀池有硬化防漏,污水用于淋果树,未直排到江河中。

 

现场观察,河流水质没有变化,小河水质较清,没有异味。

 

为预防李沛敏、李文森养殖场今后可能产生污染,调查组对其提出整改要求:

 

1.李沛敏养殖场的整改要求。责令修建20立方米沼气池、污水储存池等粪污处理设施,立即停止将污水直排入鱼塘,污水经处理后再进行农业综合利用。粪污处理设施经东津镇政府及区畜牧局验收合格后方能投产。

 

2.李文森养殖场的整改要求:责令停止饲养生猪,3日内清走存猪。限期1个月修建好粪房(防雨防渗)用于堆放牛粪。对于整改前的牛粪可临时堆放于牛舍内防止渗漏到江河中。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的内容为不属实。

 

六、关于群众投诉“桂平市龙昌矿业有限公司开采爆破时不分时间段,休息时间也在进行爆破,产生噪声影响居民休息。该公司在爆破过程产生振裂居民的房屋,产生的粉尘影响农作物生长,将废水直接排入周边沟渠,污染黔江支流。”的问题。

 

经核查,这次群众投诉的问题与第十三批的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190021D450000201806190041反映问题基本相同,为重复投诉。南木采石场是桂平市龙昌矿业有限公司的生产项目,位于桂平市南木镇中桥村,该公司矿区面积经0.1405平方公里,年产矿石20万吨。在矿区300600米范围内有三十多户民宅,并分布有100多亩农田各香蕉林。该公司各种手续齐全。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设置有一级破碎、二级破碎、三级破碎房各一间,两间振筛房,五个堆料点。在正常生产阶段,爆破作业时间为每隔三天爆破1次,每次爆破时间在中午12时,每天作业到晚上23:00时。矿区内建设有2个废水贮放池、3个沉淀池。破碎、振筛车间均采取密闭作业,所产生的粉尘采取喷淋措施,除尘废水经废水贮放池排入东面沉淀池处理,经沉淀处理后的废水部分回用、部分流经江儿口,最终汇入浔江。沉淀池内均积有淤泥,堆料场未建雨水分离沟,厂区路段,有积水、轻微凹陷现象,路面出现泥土。附近的农作物及香蕉树发现作物叶上附有轻微的粉尘,但农田土质及水体未发现有类同该公司沉淀淤泥颜色,水质良好。粉尘对周围农作物及香蕉树影响较小。南木镇中桥村木瓜潭发现有5户村民房屋内墙墙体有轻微裂痕;屋内天花有1米一1.5米裂痕长的裂痕,房屋外墙均没有发现裂痕。现场无法确定房屋出现裂缝的原因。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桂平市政府对桂平市龙昌矿业有限公司作出了如下处理:

 

由桂平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雨水分离沟,清理沉淀池淤泥,严格限制爆破时间(2018622日已下达向该公司《责令整改通知书》);

 

由南木镇政府牵头,会同住建部门督促该公司制定整改方案,立即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村民房屋出现裂痕的情况进行鉴定。

 

由农业部门对该公司产生粉尘影响农作物生长进行处理。

 

由交通部门责令该公司修复受损道路。

 

国土部门加强监管,责成该公司严格按采矿规定进行采矿,禁止违法采矿情况发生。

 

综合上述调查情况,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内容来源:贵港市迎检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