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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南区科技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2018-02-13 0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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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主要是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港南区科技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有关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研究提出本区重点产业技术政策;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本区自主创新能力。
2、组织编制本区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区重大科技工程等计划。
3、研究提出本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组织推进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研究提出制订科技法规的建议,推进科技政策和法规的落实。
4、研究拟订有关科技财务的政策和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筹集科技资金;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经费预、决算;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5、研究制订本区基础性研究、应用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组织本区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创新工程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等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6、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组织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本区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成果推广计划、新产品试制与中间试验计划、科技扶贫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和项目指南的制定;指导全区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
7、协助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选拔、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
8、负责管理全区科技外事工作,研究提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与措施;负责科技合作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科技合作项目的资金、人才、技术、设备引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工作。
9、归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无形资产评估和技术市场等工作。
10、牵头负责全区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定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则,实行政策引导和进行督促检查,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及工作发展;负责全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11、根据本区科技改革与发展的要求,组织开展软科学研究;管理全区科技信息、科技信息网等工作;核准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归口管理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科技统计工作;指导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
12、指导、协调本区政府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涉及全局性、跨地区的科技工作,推动行业的科技进步;指导全区科技兴区工作;管理和指导星火技术密集区等。
13、归口管理全区知识产权工作,主管全区专利工作。
14、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局主要工作任务有:
1、积极推进发明专利工作。 我区严格按照《贵港市发明专利绩效考核目标任务“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方案》,大力实施发明专利双倍增计划,研究出台了《港南区发明专利资助及奖励暂行办法(试行)》,紧密联系了4家专利代理机构为企业挖掘发明专利,举办了发明专利培训班5期,培训发明专利业务骨干358人。通过努力,全年完成了发明申请量162件(年任务量122件),完成率133%;完成有效发明专利保有量43件(年任务量35件),完成率123%。
2、鼓励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根据《贵港市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要求,我区今年科技成果转化任务为2项,我区深入挖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完成科技成果转化5项,涵盖生物肥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领域,5项科技成果均已实现投产,并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3、狠抓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在去年新增2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基础上,我区继续狠抓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工作,将全区创新能力强、产品技术含量高的10家科技型企业纳入培育库,并引导条件成熟的4家科技企业申报今年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努力,共有3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中史丹利化肥贵港公司被认定为2017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贵港市嘉龙海杰公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贵港市蓝月亮污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2017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
 4、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工作。
(1)自治区级孵化器—北回归线农产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发展。今年,北回归线农产品科技企业孵化器实施规范管理工程。一是鼓励企业入孵,目前在孵企业达到21家,年内新增在孵企业5家,在孵企业广西竹福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11月份成功毕业;二是加强创业服务,为3家在孵企业开展了资本对接活动,60%在孵企业配备创业导师;三是促进在孵企业提质增效,目前8家在孵企业拥有知识产权,4家在孵企业当年申请知识产权,引导3家在孵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在孵企业贵港市蓝月亮污水处理公司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孵化器管理工作任务。一是出台了《港南区关于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建设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并连续4年安排财政资金15万元(共计60万元)专门用于扶持孵化器建设;二是引导众创空间申报备案,广西北回归线农产品众创空间通过自治区备案(贵港市唯一一家);三是围绕我区产业发展特点,积极引导贵港市小荷集团成立了广西全界羽绒科技企业孵化器,并获市级认定。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港南区科技局本级为纳入区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职能股室:办公室、农村科技股、工业科技股。
2.所属单位
贵港市港南区科技情报研究所纳入区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港南区科技局二层事业单位(副科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港市港南区科技局(一级预算单位)
贵港市港南区科技情报研究所(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含二层机构) 
贵港市港南区科学技术局行政编制数3名,科技情报研究所事业编制数4名。
(二)人员构成(含二层机构)
1.实有人数共计13人,其中:在编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2人。
2.其他人员情况: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退休职工人数1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贵港市港南区科技局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总预算 193.21万元,同比增加79.46  万元,增长64.9 %。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93.21万元,同比增加79.46万元,增长64.9%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务费也相应增加 。二是 项目支出增加了发明专利资助、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后补助、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资金等支出,项目支出收入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
   (二)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总预算 19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6.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7%,同比增加44.1万元,增长53.3%;项目支出 66.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3%,同比增加35.36万元,增长114.14%。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务费也相应增加 。一是2018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务费也相应增加 。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了发明专利资助、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后补助、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资金等支出,项目支出收入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科学技术类科目支出预算 ,总额为180.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3.29%,同比增加97.51万元,增长117.81%;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资金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
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金额为3.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3%,同比增加0.14 万元,增长2.18 %;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资金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9.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同比增加1.74万元,增长12.8%。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资金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 126.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7%,同比增加44.1万元,增长53.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5.28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90.86 %,同比增加49.65万元,增长77.65 %。主要原因是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6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5.14 %,同比增加0.96 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基本公务费也相应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同比减少7.23 万元,降低 100 %。主要原因是在职住房公积金2018年列入工资福利支出项,以及其他开支不在本支出类型中列支。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 66.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3%,同比增加35.36万元,增长114.14%。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预算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8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5.35%,同比减少18.14万元,减少56.5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划分了对企业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 0 %,同比预算持平。
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预算持平。
对企业补助支出5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84.65,同比增加5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了发明专利资助、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后补助、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资金等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预算持平。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93.2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93.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3.21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93.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87万元,项目支出66.3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78.6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预算68.86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83万元,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学技术管理事务)66.3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2.5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上级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5.91万元,根据上级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5.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学技术管理事务)39.7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预算33.4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
(2)商品与服务支出预算1.77万元,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
6.事业单位医疗 1.4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上级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住房公积金3.12万元,根据上级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全口径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4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4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0.44万元,同比预算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0 万元,同比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同比预算持平。与去年保持一致的原因主要是我办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该项经费主要是用于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上下级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接等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去年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同比去年持平。根据根据公车改革后,我办无公务用车。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8.69万元,同比预算增加21.21万元,增长3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变动,以及公务费用增加。
另外,本部门下属共有1个事业单位,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学技术管理事务)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21元,同比预算增加4.87万元,增长14.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1人,人员经费与公务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因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故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办资产账面价值共计167.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3.65万元,占总资产价值的8.2%,具体包括通用设备、办公家具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0万元,占总资产价值的0%。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发明专利资助项目,资金25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港南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 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港南区科技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贵港市港南区科学技术局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