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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2018-02-13 0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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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政府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五)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六)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七)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八)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九)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镇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立足乡情,务实创新、奋进前行,以基层党建和脱贫攻坚为工作重心,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建设生态、美丽、富裕乡镇。
1.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政工机构工作效率,提高整体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保证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力推第三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积极推进客家风情街区项目,不断挖掘客家文化、景色及物产资源,与高水平企业合作,打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将福兴村福龙百香果基地、沙岭村三屋水果种植基地等升级打造成为集摘采、聚餐、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农家休闲果园。畅通电商等渠道,扩大本地特色产品销路,增加群众收入。发挥交通便捷、区位独特的优势,吸引物流业落户湛江。
3、精心打造特色小镇。把握我镇作为贵港市特色小镇的有利机遇,加快特色产业培育和配套设施建设,争取申报自治区级特色小镇,得到更多政策支持。大力推进小城镇项目建设,加快一期40亩湛江新城建设步伐,启动二期22亩项目的前期工作,以点带面拉动经济发展。
4.持续健全基础配套设施。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扶贫开发、村级“一事一议”等项目,兴水利、通道路、装路灯、建舞台等,持续扩大公共基础设施覆盖面。实行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引导农村改厨改厕,提高群众生活硬件质量。实施湛江圩镇饮水巩固工程,充分利用玉林引水工程把郁江水引回圩镇水厂,全面解决我镇饮水困难的问题。
5.致力于精准脱贫,进一步加快脱贫攻坚步伐.着力推进贫困村屯级道路、人饮工程、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寻找承载小额信贷的企业,确保2018年预脱贫户获得小额信贷分红;创新产业扶贫方式,确保每个村有一项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对接教育部门,大力宣传雨露计划,让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学生获得资助;协助做好贫困户搬迁至桥圩安置点工作;开展困难人员动态排查,实现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口应纳尽纳;强化医疗救助、就业培训、转移就业等帮扶措施。
6、致力于改善民生,进一步繁荣社会各项事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突出对弱势群体的关注,认真落实低保政策,实现应保尽保。持续扩大公共基础设施覆盖面,改善群众的生活条件。加大医疗救助宣传力度,提高大病救助知晓率。持续拓宽就业渠道,以创业为重点,开展家庭服务行业培训,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扩大劳动再就业。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人民政府本级为纳入贵港市港南区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处级行政单位,内设:人大、党委、政府、团委、村委。
    2. 所属单位
(1)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财政所纳入区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乡镇属二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2)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纳入乡镇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乡镇属二层事业单位(正科级)。
(3)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纳入乡镇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乡镇属二层事业单位(正科级)。
(4)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纳入乡镇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乡镇属二层事业单位(正科级)。
(5)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纳入乡镇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乡镇属二层事业单位(正科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人民政府(一级预算单位)
2.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财政所(二级预算单位)
3.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二级预算单位)
4.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二级预算单位)
5.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6.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含二层机构)
1.行政编制人数 33 人,其中:工勤编制人员  2 人;
2.事业编制人数 35 人,其中:实行公务员制度管理  8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27人。
(二)人员构成(含二层机构)
1.实有人数共计96人,  其中:在编在职人员  55 人,聘用人员  9 人,退休人员 32  人。
2.其他人员情况:遗属人数  11人。
第二部分  湛江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总预算 851.99 万元,同比减少 464.75  万元,下降 35.3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51.99 万元,同比减少 464.75  万元,下降 35.3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同比预算持平。
2018年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二是项目收入预算减少等。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总预算 851.9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1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1.82 %,同比减少106.07  万元,下降 13.21  %;项目支出  154.8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18%,同比减少358.68 万元,下降69.84%。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总额为  672.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8.93 %,同比减少62.99  万元,下降8.56%。
文化体育与传媒科目支出预算,总额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同比减少17.68万元,下降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2.92%,同比减少2.99万元,下降10.74 %。
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66.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77 %,同比减少32.79万元,下降 33.13 %。
城乡社区支出54.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6.37 %,同比增加48.77万元,增长 86.72 %。
住房保障支出34.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4.01 %,同比减少22.31万元,下降 39.48%。
农林水科目支出预算总额为 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同比减少 300  万元,下降 100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总额为 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同比减少74.76 万元,下降 100 %;
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上年预算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资金0万元,同上年预算持平。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697.1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1.82 %,同比减少106.07万元,下降13.2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475.48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68.21%,同比增加108.36  万元,增长29.51 %。主要原因是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85.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2.28%,同比减少6.61 万元,下降7.16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135.99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19.51%,同比减少207.82 万元下降60.45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 154.8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8.18%,同比减少358.68万元,下降69.84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14.1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9.11  %,同比减少5 .02 万元,下降26.24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聘用人员养老保险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11.2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71.8  %,同比减少1.72 万元,下降1.52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聘用人员经费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4.56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95 %,同比增加4.56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贴经费。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 2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6.14 %,同比减少 356.5 万元,下降 93.45  %。主要原因是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补助资金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市本级财政补贴资金,公租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减少。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851.9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851.99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51.9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851.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85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97.12万元,项目支出 154.87 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行政运行(人大事务) 19.9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预算17.41 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标等人员经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5 万元,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38.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预算194.27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标等人员经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0.43 万元,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72万元,主要是单位负担的退休人员、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3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纠纷调解员工资,森林防火经费业务经费,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贴,乡镇办公 楼宿舍楼及附属设施维修、办公设备购置。
4.  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8.0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预算33.01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标等人员经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07万元,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  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17.1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预算14.91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标等人员经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7万元,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行政运行(财政事务)58.1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预算53.81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标等人员经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81万元,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3万元,主要是单位负担的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7.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事务) 17.8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各项经费项目支出。
8. 计划生育机构4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预算 43.44 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标等人员经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18  万元,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38 万元,主要是单位负担的遗属生活补助。
9. 劳动保障监察24.8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预算 20.97 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标等人员经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88  万元,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4.27万元,其中48.77是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5.5万元。
1)人员经费预算 46.3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标等人员经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7 万元,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环卫工人工资、各项经费项目支出。
11.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2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人员经费预算 130.25万元,主要是村干部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标等人员经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万元,是14个村委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行政单位医疗10.0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3.事业单位医疗7.0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4. 住房保障支出34.1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各单位人员根据国家规定比例计提的住房公积金。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0万元 ,同比预算持平。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87  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4.17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16.7 万元。资金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20.87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  20.87  万元,同比预算持平。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  4.17万元,同比预算增加0 万元,同比增长0 %,同比预算持平,同比预算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我镇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上下级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接等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
3.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7  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努力压减公务用车的燃油费、修理费及过路过桥费等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共有 1 个行政机关和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12 万元,同比预算减少4.94 万元,下降6.2 4%,减少的主要是因为1、公务费减少。2人员变动公务交通补贴减少。
另外,本部门下属共有 4 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1.52万元,同比预算减少1.68万元,下降1.27 %,减少的主要是因为公务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 136.2 万元,同比增加23.28  万元,增长20.62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办理采购。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136.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100%;服务项目采购预算 0 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0  %。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 0个,涉及金额 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乡镇资产账面价值共计  1628.14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407.36 万元,占总资产价值的 25 %,具体包括房屋、公车、办公家具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0万元,占总资产价值的  0%。本部门共有车辆 5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 个,涉及金额  44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0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湛江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预算金额 447.85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贵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 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