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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发布:2018-07-01 09:58:14 来源:贵港市港南区环境保护局  作者:  编审:gnqhbj  浏览量:2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六    201863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450000201806220071

新港商贸城里面的烧烤摊产生噪音和油烟污染。已向环保局、110投诉过,无人管。

港北区

噪音污染与油烟污染

新港商贸城12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且正常运行。另外贵港市港北区好莱屋烧烤店、快乐的鱼、志东美食3家餐馆均已停业。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饮食业油烟监测方法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2]183号),安装并运行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的饮食单位视同排放达标。从现场感受看,未有明显的油烟和噪声污染。

2016年至今,公安部门每接到新港商贸城噪声警情,执勤民警都对烧烤城业主以及消费者进行劝说、警告,各业主及消费者均服从劝阻,自行终止违法行为。2018年6月25日,区政府组织市政局、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区环保局、贵城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对商贸城总承包老板及烧烤店的老板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做好新港商贸城的噪声和油烟的污染防治工作。投诉人所称的“烧烤摊产生噪音和油烟污染。已向环保局、110投诉过,无人管。”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18年6月25日,港北区政府组织市政局、市公安局港北分局、港北区环保局、贵城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对商贸城总承包老板及烧烤店的老板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做好新港商贸城的噪声和油烟的污染防治工作。

暂无

2

X450000201806220008

三里镇大周村合城屯的养猪场(养猪场名称不详)约养猪400—500头,距离该村不足20米,排出的猪粪便散发臭味扰民。

覃塘区

养殖异味污染

群众反映的是庞福茂养猪场距离居民居住区不足20米,无储粪房,未完全实行雨污分流,无沼气池、储尿池等废弃物处理设施,场内有清洗废弃物的喷管,但仍有部分猪粪水积留散发臭味,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庞福仪养猪场距离居民居住区不足20米,无储粪房,未实行雨污分流,无储尿池等废弃物处理设施,场内有清洗废弃物的喷管,但仍有部分猪粪水积留散发臭味,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2018年6月20日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立即停止营业。业主当场表示配合,正在联系生猪买主,争取近日内将存栏的生猪全部销售完毕。

覃塘区刘展溪副区长、三里镇政府、水产畜牧兽医局、环保局等要求业主2-3天解决养猪污染问题,全部清栏不再养猪扰民。

暂无

3

X450000201806220034

位于白沙镇思建村1队的广西桂平市陈启仁石场,产生扬尘污染,影响白沙三中师生的生活。该石场存在超范围开采行为,石渣场占用大量耕地,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开采行为威胁到高铁运行。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已反映过,但是没有得到解决,过后又继续大量开采。

桂平市

生态破坏与水土流失

该石场开采作业及碎石工序均停止生产,未发现石渣占用耕地的现象,未发现有粉尘排放、水土流失生态破坏的现象;国土部门现场测绘核实,该石场不存在超范围开采问题。《南宁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桂平市陈启仁石场〈申请报告〉的复函》,原则同意开采。经核查,桂平市陈启仁石场运输道路离白沙三中最近处不足200米,道路运输扬尘对白沙三中师生的生活产生一定影响。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2016年中央环保开展第一轮督察时,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道路运输扬尘对白沙三中师生的生活产生影响的问题,白沙镇政府已要求该石场加强道路清扫和洒水抑尘。

暂无

4

D450000201806220014

桂平跟平南交界的黔江水段有几十台捞沙船,日夜在岸边取沙,造成河岸塌方。

桂平市

生态破坏

经查,举报地点是桂平市木圭镇合江村浔江河段。该河段是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的专用砂石料场,2017年5月,经桂平市水利局《关于对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江口料场河道采砂的审批意见》(浔水〔2017〕58号)审批(木圭镇合江村浔江河段包含在审批采砂范围内),属合法采沙。现场发现采沙船离江岸约100米。没有发现因采砂造成河岸塌方。

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暂无

5

D450000201806220091

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古平村、石卡镇村面村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但排水口长时间没有废水流出,反而污水从管道附近冒出(疑似存在爆管或质量问题)。实际上没有发挥污水处理厂的效用,现在生活污水乱流产生的臭气明显。

覃塘区

水污染与异味污染

石卡镇东巷屯污水处理站内垃圾、杂草较多,进水池及生态池已经堵塞、污水处理机械因故障无法正常运转,污水无法进入污水处理站,大量污水直接从进水池外溢,臭气明显。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大岭乡古平村的三个污水处理站均在正常运行,现场调查没有发现污水乱流现象、散发出臭气等情况,但部分管网沉沙池存在轻微堵塞现象,造成污水池进水水量和出水水量较小。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立即对污水处理站内垃圾、杂草进行清理,对排水管进行疏通,并联系承建商尽快对污水处理站机械进行维修。6月24日,覃塘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覃塘区石卡镇村面村、大岭乡古平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石卡镇、大岭乡政府立行立改,于6月26日整改到位,并委托第三方运维公司进行统一维护和管理。覃塘区财政局已按排覃塘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资金68.082万元(其中大岭乡古平村8.3904万元、石卡镇村面村4.332万元),用于农村污水厂的运营维护。

暂无

6

D450000201806220039

五龙村的5个水库承包给他人进行养鱼等养殖作业,在养殖过程中使用化肥,在鱼死后对鱼塘进行消毒,使水库水源受到污染。曾向镇政府反映,未得到解决。

覃塘区

水污染

樟木镇五龙村委将五联水库分别租给6人:五龙村新村屯周振伟、周少明,五龙村岜横屯周世文、周秋中、周世东、周继华。

经现场检查,五联水库由五个小水库组成,其中两个小水库水量较多,水面有零星死鱼漂浮,气味较浓烈;另外三个小水库水量较少、水面无漂浮物、气味不明显。无投放化肥现象,但放有罗非鱼肃清剂,群众投诉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覃塘区刘展溪副区长、樟木镇政府、水利局、环保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要求其尽快捕捞完活鱼,并对死鱼进行消毒处理,业主当场承诺立行立改。

2018年6有24日,五联水库死鱼已清理完毕,我市将责成覃塘区民政府督促相关单位对该水库加强监管,确保水质达到生产灌溉用水标准确保群众环境权益。

暂无

7

X450000201806220005

港南区以及八塘镇有几个红砖厂进行非法采矿,有些未办理环评手续却一直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灰尘污染及噪声扰民。这些砖厂非法从桥圩镇和木格镇运泥经过八塘镇街道扬尘严重,港南区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

港南区

粉尘污染与噪声污染

贵港市乐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采矿证已于2018年5月22日获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批复(贵准证[2018]5号)准予延续;另外贵港市万锦建材有限公司等6家砖厂企业的采矿证正在办理中,在厂区内均未发现现场采矿点,所需的加工原材料页岩石均是从桥圩、八塘两处运到砖厂进行加工,并均与供土方签订了运土协议。并未从木格运土。

各砖厂原料均存放于原料棚内,对生产粉尘和隧道窑产生的烟气,采取了晒水喷淋系统、脱硫塔除尘等措施。但部分砖厂存在原料部分露天堆放及厂区道路未硬化等现象,同时对周边群众走访了解,砖厂作业产生的噪声对附近居民有一定的影响。

从外地运土的的6家砖厂的运土车辆均走G324国道,经过八塘镇圩。贵港市港南区相关单位未接到过运土车辆经八塘街道引起扬尘污染方面的投诉,八塘街道办对镇圩道路进行定期清扫保洁。调查中发现部分砖厂运输车辆防尘措施不规范,存在轻微撒漏现象。

群众投诉内容为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港南区环保局于2018年6月25日向这7家砖厂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在午间及夜间休息时间不得进行原料破碎作业,露天堆放的生产原料要用篷布严密覆盖好,厂区里的道路要及时清扫并洒水抑尘,维护好晒水喷淋系统,防止扬尘产生。同时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好生产车间等场地的减噪措施。

暂无

8

X450000201806230004

木格镇云垌村谷坡围屯的叶氏家族未经规划和审批,在靠近居民区和道路旁占用大片林地违规建设家族宗族墓地,破坏生态环境。

港南区

生态破坏

举报的建筑位于港南区木格镇云垌村谷坡围屯、距离木格至北一103乡道约20米的旁边,四周建了约2米高的围墙围成一个面积约300平方米的庭院,围墙东面留一个约1米宽的门出入,庭院地面已经水泥硬化,庭院内建有一间约15平方米的房子,房子四面墙已经贴好瓷砖,房子朝南面的墙正中立有一块刻有“顕考妣叶府元配邓氏 公寿芬 續配黄氏老大孺人之墓、公元二0一八年农历九月初三日吉立,孙政寿、木兴、火明、火华”等字的石碑。经向木格镇政府、木格镇云垌村干部、群众了解,该建筑是木格镇云垌村谷坡围屯叶政寿、叶木兴、叶火明、叶火华几兄弟共同建设的设施,土地是叶政寿家管理的集体土地,他们在今年初开始建设,准备用来安放他们先人的遗骸。违规建殡葬设施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由港南区木格镇工作人员立即制止其违法行为,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港南区民政局根据调查的情况,依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向叶政寿等人下达了《行政执法通知》,责令立刻自行拆除未经批准建设的殡葬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暂无

9

D450000201806220086

位于蒙公镇平龙村公所罗荻屯的韦志道养猪场未配套环保措施,将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河山(河流)。生猪异味重,影响当地村民的生活环境,已跟当地政府反映过,但是一直未得到解决。

覃塘区

水污染与养殖异味污染

贵港市覃塘区蒙公镇平龙村公所罗荻屯的韦志道养猪场属于家庭圈养,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条件,猪舍内存猪共53头,确有一定异味,影响邻居生活,情况属实。建有约7立方米的化粪池,化粪池污水满后随村屯生活污水管道流入村外100米远的村集体荒塘内,非直排河流,情况不属实。

 

基本属实

现场工作人员向该养殖户发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7天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减少养猪散发的异味,对化粪池定时清理,减少污水排放,并建议业主将猪出售或寄养他处,日后若想进行规模化养猪前可到相关部门咨询办理相关手续。通过对养殖户的宣传教育,韦志道认识到在村中养猪对周边村民的不良影响,并承诺配合政府整改工作,尽快卖掉猪,不再养殖。

暂无

10

D450000201806220017

百家超市的后面未设置排污管道。上游的生活污水流经时直接从地面经过,散发难闻的臭味。遇到下雨天,污水就积在此形成内涝,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已跟有关部门反映过,但是未得到解决。

平南县

水污染

平南县大新镇百家超市位于大新镇大新街中段,该超市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侧面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百家超市后面市政排污管道未铺设。该区域有店铺经营的污水直排地表面水沟,涉及的店铺为大新镇新宏美食店和大新镇胡宇志烧鹅店。新宏美食店内建设有约2平方米简易沉积池,沉积池内水与油污混合,废水经沉淀池后外排至店铺后地表水沟。胡宇志烧鹅店没有沉积池,只用一个塑料小篮子收集固体废物,其他油污与生活污水直接外排至店铺后地表水沟。这两家店所排废水流入的地表水沟位于百家超市旁边,污水沟没有进行全封闭,污水沟渠内的废水长时间暴晒形成了厚层污垢,造成排污渠道不畅,产生了异味。

 

基本属实

根据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平南县环保部门分别做了《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并要求2家店铺立即对店内的油污和污水进行整改治理。

要求大新镇胡宇志烧鹅店停产停业,在房屋后面建沉积池,对废水进行油、水分离处理;要求大新镇新宏美食店对百家超市边的排污渠进行清理,对废水进行油、水分离处理。

平南县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大新镇胡宇志烧鹅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产停业,对现场环境卫生整改,办理食品小餐饮备案证。

暂无

11

X450000201806220043

位于贵港市桂平市蒙圩镇罗容村的广西(贵港桂平市)名燕特种水泥有限公司距离周边村民住宅及田地很近。该水泥厂自1998年投产以来不断排放废气,产生烟尘及水泥粉尘飘落在周边村民田地、水塘、房屋上,导致农作物、鱼类死亡,村民居住环境和身体健康受到影响。

桂平市

废气污染

该公司所有生产工序均已停产,正在对部分生产工序及环保设施进行改造。周围农作物生长正常,鱼塘未发现鱼类死亡的现象,附近村民的用水为自来水,自挖井水未受影响。村民房屋存在旧粉尘积累现象是之前道路破烂扬尘引起,现道路已经进行硬化,举报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暂无

12

D450000201806220065

位于贵港市港南区瓦塘镇新城村亚计山林场的一家扬翔公司养猪场,强占林地及耕地建厂,未给村民合理补偿。养猪场将猪粪、猪尿排至周边溪流,污染农田用水、生活用水及周边千亩农田。

港南区

水污染

扬翔公司养殖场场址处基本属于林地,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依法缴纳建设用地占用征收征用林地的补偿费用。2016年施工方在不知情下,误将耕地作为林地进行建设,后经国土部门查对认定占用的耕地为6.22亩。有两三户农户要求补偿15亩,扬翔公司只补偿6.22亩。瓦塘镇政府已多次组织过扬翔公司、群众代表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至今未果。

未发现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的情况。污水处理站的污水经生化处理后排至污水存储池收集,扬翔公司不定时将污水抽至周边桉树林淋灌。为防止淋灌过量导致残留物随雨水冲刷留到山下溪流、农田,区水利、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要求该公司每月增加淋灌次数,减少每次淋灌量。亚计山养殖点距新城村直线距离约3km,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未发现偷排,中间林地生长茂盛,对水质影响不大。扬翔公司在亚计山在建猪场施工场地的泥沙,在雨水的冲刷下,有少量泥沙流到村民田中。

部分属实

1、加大对亚计山林场建设及扬翔养殖场的环保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周边环境质量。

2、贵港市港南区瓦塘镇政府积极组织扬翔公司、群众代表双方进行协商调解,就征地补偿问题尽快落实。

3、为解决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港南区将尽快解决新城村的人饮工程管道问题,与新城村村干部联系,发动群众尽快办理入户手续,解决人饮困难问题。

暂无

13

X450000201806230003

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云垌村谷坡围屯有叶氏家族未经规划和审批在靠近居民区和道路旁占用大片林地违规建设家族宗族墓地(活死人墓),不仅破坏生态环保,也引起不良影响。

港南区

生态破坏

举报的建筑位于港南区木格镇云垌村谷坡围屯、距离木格至北一103乡道约20米的旁边,四周建了约2米高的围墙围成一个面积约300平方米的庭院,围墙东面留一个约1米宽的门出入,庭院地面已经水泥硬化,庭院内建有一间约15平方米的房子,房子四面墙已经贴好瓷砖,房子朝南面的墙正中立有一块刻有“顕考妣叶府元配邓氏 公寿芬 續配黄氏老大孺人之墓、公元二0一八年农历九月初三日吉立,孙政寿、木兴、火明、火华”等字的石碑。经向木格镇政府、木格镇云垌村干部、群众了解,该建筑是木格镇云垌村谷坡围屯叶政寿、叶木兴、叶火明、叶火华几兄弟共同建设的设施,土地是叶政寿家管理的集体土地,他们在今年初开始建设,准备用来安放他们先人的遗骸。违规建殡葬设施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由港南区木格镇工作人员立即制止其违法行为,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港南区民政局根据调查的情况,依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向叶政寿等人下达了《行政执法通知》,责令立刻自行拆除未经批准建设的殡葬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暂无

14

X450000201806220060

平南县丹竹镇是工业大镇,环境污染很大。但是现在整个丹竹镇的水泥厂、粉磨站、石灰厂、石粉厂、石场、红砖厂、沙砖厂、养殖场等都被平南县丹竹镇政府召集开会,要求全部停产一段时间,等过了中央督察组检査后再生产。投诉人认为出现“一刀切”现象,希望处理平南县丹竹镇政府乱作为。

平南县

环境污染

平南县丹竹镇现有企业:1家水泥厂(华润水泥)和3家磨粉站仍在正常生产;17家石灰厂中有2家石灰厂正常生产,2家石灰厂因灰尘过大,不遮盖煤场被相关部门要求停电整改,3家因没有生产原料停产,10家石灰厂正在停产安装吸尘设备;17家碎石场(石粉厂)由于没有原材料(石灰石),基本处于半停产状态;5家页岩砖厂(红砖)有2家生产,有2家在维修设备,1家被责令停产。2018年6月4日至今,丹竹召开有关环保污染治理工作会议10次,其中要求建材行业业主参加的会议4次,没有禽畜养殖企业参会。通过查阅会议记录,平南县丹竹镇对检查发现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在所召开的会议上都是强调建议整改好后再生产,没有要求任何一个行业“全部停产”,更没有任何领导在会上要求全部停产一段时间,等过了中央督察组检查后再生产。平南县工信部门今年以来未下发要求企业停产的相关通知。平南县水产畜牧部门在2018年6月19日印发《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平南县的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国土部门在2018年5月2日召集采矿证有效期核准的生产量已达到或者证件有效期过期等有关业主开会,防止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发生。6月24日,实地抽查走访丹竹镇7家企业,有6家企业都到丹竹镇政府参加过会议,内容是丹竹镇政府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安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1间水泥粉磨站业主接到丹竹镇书记、镇长和镇政府有关人员电话要求做好生产安全环保污染防治工作,未参加过会议。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一)严格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严格按照2018年6月15日,下发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严禁环保“一刀切”行为的通知》(平办通〔2018〕48号)精神,严禁环保“一刀切”行为,既要保证督察整改效果,又要避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

(二)加大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和巡查,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消除环境污染安全隐患。

(三)加强环保知识宣传。开展环保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悬挂标语,营造环境保护浓厚氛围;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画报等,让生态环保知识更通俗易懂。

暂无

15

D450000201806230003

云垌村谷坡围屯叶氏家族占用林地(林地地名投诉者不清楚),建设家族墓地。

港南区

生态破坏

举报的建筑位于港南区木格镇云垌村谷坡围屯、距离木格至北一103乡道约20米的旁边,四周建了约2米高的围墙围成一个面积约300平方米的庭院,围墙东面留一个约1米宽的门出入,庭院地面已经水泥硬化,庭院内建有一间约15平方米的房子,房子四面墙已经贴好瓷砖,房子朝南面的墙正中立有一块刻有“顕考妣叶府元配邓氏 公寿芬 續配黄氏老大孺人之墓、公元二0一八年农历九月初三日吉立,孙政寿、木兴、火明、火华”等字的石碑。经向木格镇政府、木格镇云垌村干部、群众了解,该建筑是木格镇云垌村谷坡围屯叶政寿、叶木兴、叶火明、叶火华几兄弟共同建设的设施,土地是叶政寿家管理的集体土地,他们在今年初开始建设,准备用来安放他们先人的遗骸。违规建殡葬设施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由港南区木格镇工作人员立即制止其违法行为,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港南区民政局根据调查的情况,依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向叶政寿等人下达了《行政执法通知》,责令立刻自行拆除未经批准建设的殡葬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暂无

16

D450000201806220036

大榕山河流流经罗播乡承堂村,沿河共有11家无名非法采砂场(老板均为当地村民)。其中,彭洞顶1家,评测石坪小村庄旁3家,大湾江过渡口位置2家,冲家冲3家,牛古尾村庄2家。采砂场挖泥、洗砂产生的淤泥堆在河里导致河水干枯,使当地村民没有生活用水。采砂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采砂场使用停产和搬离设备的手段来躲避相关部门的现场检查。检查风声一过就恢复开采。

桂平市

淤泥堵塞

经调查核实,大洋河沿河乡镇均有过非法洗沙行为,桂平市已组织取缔,存在河道和引水渠阻塞的问题,影响农业灌溉,大洋河流经的罗播乡、大洋镇等村庄居住村民约有5万人,沿岸各村早已建有农村安全人饮工程,部分村自行使用山泉水和井水,村民不需要饮用大洋河水。经复查水质明显有好转,未发现死灰复燃现象。群众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18年6月8日,桂平市水利局联合罗播乡政府和国土、综合执法办、环保、特警等多部门开展打击取缔非法洗沙采沙场所的联合执法行动,群众投诉的采砂点全部列入取缔范围。行动共捣毁非法洗沙点8个,非法采沙点5个,临时工棚10个。6月13日现场检查,河道内水体含泥沙量明显下降,水质明显有好转。6月24日,再次检查,未发现死灰复燃现象。

下一步我市将责成桂平市政府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涉及跨行政区域,主动协调玉林市联合开展打击上游洗沙行为,由公安部门对洗采沙违法人员追究法律和民事责任,加大对违法人员和设备的处理力度,中沙镇、罗播乡镇政府按照各自职能权限,加强巡查,坚决取缔辖区的非法洗采沙点,做好群众工作,防止出现重复投诉。

暂无

17

450000201806220036

上渡镇下渡村内河(大湾、河碌等)河段长期养殖网箱鱼,污染河水。

平南县

水污染

平南县上渡街道渭河上游位于桂平市境内,流经平南县上渡街道渭河村、下渡社区2个村庄后进入西江平南段,大湾、河碌是下渡社区2个村屯。渭河河水主要是用于河道两岸农业灌溉用水,各村屯家庭饮用水是由江南水厂提供的安全水源。

渭河的网箱主要集中在下渡社区河道内,现有网箱约80个。今年3月份平南县河长办要求对非法网箱养殖进行排查整治。渭河段网箱养殖户数26户,网箱数量111个,网箱面积约7215平方米。整治后,目前已有16户养殖户签订80个网箱自行拆除协议,面积约4850平方米。现已自行拆除8户,拆除网箱数量38个,面积2090平方米。现场检查时有网箱正在拆除作业中。县环境监测站曾对渭河(渭河水闸、渭河大湾屯)的河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所采水样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2018年6月13日,贵港市环境监测站对渭河(渭河水闸、渭河大湾屯)的河水取样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渭河水闸、渭河大湾屯监测数据均达标。

部分属实

1.加强宣传,督促没有签订拆除网箱协议的养殖户尽快签订协议,对已签订协议的网箱业主督促其按协议规定,按要求按时拆除网箱。

2.加强对渭河的监督巡查,预防新增污染源污染河水。

暂无

内容来源:贵港市迎检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