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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六批受理编号为D450000201806230003)的情况报告
发布:2018-07-01 09:43:30 来源:贵港市港南区环境保护局  作者:  编审:gnqhbj  浏览量:0 

2018年6月23日,我市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六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207号),要求查处群众投诉“云垌村谷坡围屯叶氏家族占用林地(林地地名投诉者不清楚),建设家族墓地。”的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办港南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举报人所指的墓地位于木格镇云垌村谷坡围屯,距离木格至北一103乡道约20米的旁边,四周建了约2米高的围墙围成一个面积约300平方米的庭院,围墙东面留一个约1米宽的门出入,庭院地面已经水泥硬化,庭院内建有一间约15平方米的房子,房子四面墙已经贴好瓷砖,房子朝南面的墙正中立有一块刻有“顕考妣叶府元配邓氏公寿芬 續配黄氏老大孺人之墓、公元二0一八年农历九月初三日吉立,孙政寿、木兴、火明、火华”等字的石碑。该建筑是木格镇云垌村谷坡围屯叶政寿、叶木兴、叶火明、叶火华几兄弟共同建设的,2018年初开始建设,用以安放先人遗骸,所占土地属叶政寿管理的集体土地。

本次举报问题与《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六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207号)中编号X450000201806230003X450000201806230004的举报内容类同,属重复举报。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624日,港南区民政局联合木格镇政府对云垌村谷坡围屯进行现场核查,并参照《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2015年调整)》核实,墓地所在地属于园地区(果园旱地),并不是林地。同时了解到该墓地是叶政寿、叶木兴、叶火明、叶火华四人所修的祖坟,面积大约为300m2。其原祖宗坟墓因贵合高速的修建被迫迁坟,现叶家四人打算将其祖宗骨灰罐集中安葬在云垌村谷坡围屯处。

木格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核实该地块属于旱地,并非投诉人所指的“林地”。其建筑并不符合木格镇建设规划,也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属于未批先建违法建筑。木格镇工作人员立即制止其违法行为,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港南区民政局根据调查的情况,依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向叶政寿等人下达了《行政执法通知》,责令立刻自行拆除未经批准建设的殡葬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三、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投诉人所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四、下一步工作

我市将责令港南区政府督促木格镇政府和港南区民政局继续跟踪该案,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附件:1.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办理情况信息汇总表

2. 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统计表

 

 

2018年6月29

 

 

附件1

 

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办理情况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贵港市人民政府            填报日期:2018年6月29日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是否

属实

区域分布

利益关系

群众身边

调查核实情况

D450000201806230003

云垌村谷坡围屯叶氏家族占用林地(林地地名投诉者不清楚),建设家族墓地。

部分

属实

农村

群众身

边问题

其他

举报的建筑位于港南区木格镇云垌村谷坡围屯、距离木格至北一103乡道约20米的旁边,四周建了约2米高的围墙围成一个面积约300平方米的庭院,围墙东面留一个约1米宽的门出入,庭院地面已经水泥硬化,庭院内建有一间约15平方米的房子,房子四面墙已经贴好瓷砖,房子朝南面的墙正中立有一块刻有“顕考妣叶府元配邓氏 公寿芬 續配黄氏老大孺人之墓、公元二0一八年农历九月初三日吉立,孙政寿、木兴、火明、火华”等字的石碑。经向木格镇政府、木格镇云垌村干部、群众了解,该建筑是木格镇云垌村谷坡围屯叶政寿、叶木兴、叶火明、叶火华几兄弟共同建设的设施,土地是叶政寿家管理的集体土地,他们在今年初开始建设,准备用来安放他们先人的遗骸。违规建殡葬设施属实。

 

 

 

 

 

 

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办理情况信息汇总表(续)

 

 

 

填报单位(盖章):贵港市人民政府               填报日期:2018年6月29日

 

受理编号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是否公开

公开时间

公开地址

D450000201806230003

责令立即改正:由港南区木格镇工作人员立即制止其违法行为,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港南区民政局根据调查的情况,依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向叶政寿等人下达了《行政执法通知》,责令立刻自行拆除未经批准建设的殡葬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统计表

 

 

 

报单位(盖章):贵港市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18年6月29日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是否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限期整改

停产整改

立案处罚

处罚金额(万元)

查封扣押

关停取缔

移送公安

行政拘留(人)

约谈(人)

问责(人)

D450000201806230003

云垌村谷坡围屯叶氏家族占用林地(林地地名投诉者不清楚),建设家族墓地。

部分属实

暂无

暂无

暂无

暂无

暂无

暂无

暂无

暂无

暂无

暂无

内容来源:贵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