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1日,我市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四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179号),要求查处群众投诉“反映画眉堤一路上去有一条几十米的小河边有多家养猪场(无名),将养殖废水直排到小河,导致水源受到污染。小河周边村庄的村民将动物尸体丢到小河里。小河边的垃圾池没人管,很长时间才会清理一次。”的问题后,我市政府立即转办港南区政府组织动物卫生监督所、环保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东津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画眉河(也称石梯江)是石江村和大李村的界河,河水主要用于灌溉附近农田,画眉堤一路上去的河流主要是画眉河及其支流,小河水质较清,没有异味。投诉所称“几十米的小河”应该是画眉河支流,属东津镇石江村和大李村管辖的范围。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6月21日、22日、23日港南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画眉堤上游石梯江进行调查。共排查出3家养殖户及1家养殖场,分别为:
1、李彩茂养殖户,距离江边50米左右,养殖生猪5头,猪粪铲起收集处理,无直排;
2、李沛敏养殖户,养殖规模200头,其中母猪10头。用水冲粪到沉淀池沉淀后污水排入鱼塘,并用水泵抽取鱼塘水灌溉10亩水稻,鱼塘未硬化,但距离江边500米左右,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直排入江河情况。
3、李文森养殖户,大李村凤凰屯,2012年开始从事养殖,共饲养35头牛(其中7头水牛,28头黄牛),牛栏约400平方米,距离江河100米左右。由于该养殖户有200亩放养草地面积,所养殖的牛均为自然放养,不是圈养,养牛场自身有一张50亩左右的鱼塘,未发现有直排粪污的情况,但其牛粪存在露天堆放的情况。另外,其养有4头母猪,猪栏210平方米,未发现有直排粪污的情况。
4、上游的亚凤养猪场,存栏70至100日龄的肉猪3100头,建设有污水收集沉淀池三亩,其最近处距离河道约三米,污水收集沉淀池池底建设有硬化防漏,污水由管抽到一公里外的500亩果园消纳,未直排到江河中。
6月21日至23日的排查均未发现有动物尸体的漂浮物,近期石江村和大李村的巡河检查中也未发现有污染现象。
关于群众反映“小河边的垃圾池没人管,很长才会清理一次。”的情况,根据调查组调查,石江村靠近画眉堤附近没有小河,也未发现有举报件反映的“多家养猪场(无名),将养殖废水直排到小河,导致水源受到污染。小河周边村庄的村民将动物尸体丢到小河里。小河边的垃圾池没人管,很长才会清理一次。”的情况。经现场观察,河流水质没有变化,小河水质较清,没有异味。
为预防李沛敏、李文森养殖场今后可能产生污染,调查组对其提出整改要求:
1.责令李沛敏养殖场修建20立方米沼气池、污水储存池等粪污处理设施,立即停止将污水直排入鱼塘,污水经处理后再进行农业综合利用。粪污处理设施经东津镇政府及区畜牧局验收合格后方能投产。
2.对李文森养殖场做如下整改要求:责令停止饲养生猪,3日内清走存猪。限期1个月修建好粪房(防雨防渗)用于堆放牛粪。对于整改前的牛粪可临时堆放于牛舍内防止渗漏到江河中。
三、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的内容为不属实。
四、下一步工作
我市将责成港南区政府加大画眉堤上游河流巡查力度,加强对乱丢弃病死动物的行为进行的查处;对各养殖场负责人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其环保意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大垃圾清运力度,确保垃圾及时清理。
附件:1.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办理情况信息汇总表
2. 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统计表
2018年6月27日
附件1
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办理情况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贵港市人民政府 填报日期:2018年6月27日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是否 属实 |
区域分布 |
利益关系 |
群众身边 |
调查核实情况 |
D450000201806200043 |
反映画眉堤一路上去有一条几十米的小河边有多家养猪场(无名),将养殖废水直排到小河,导致水源受到污染。小河周边村庄的村民将动物尸体丢到小河里。小河边的垃圾池没人管,很长才会清理一次。 |
不属实 |
农村 |
共性问题 |
其他 |
共排查了3家养殖户及1家养殖场,分别为:1、李彩茂养殖户,距离江边50米左右,养殖生猪5头,猪粪铲起,无直排;2、李沛敏养殖户,养殖规模200头。水冲粪到沉淀池沉淀后污水排入鱼塘,并用水泵抽取鱼塘水灌溉10亩水稻,鱼塘未硬化,但距离江边500米左右,且未发现直排入江河情况。3、李文森养殖户,共饲养35头牛(其中7头水牛,28头黄牛),牛栏约400平方米,距离江河100米左右。由于该养殖户有200亩放养草地面积,所养殖的牛均为自然放养,不是圈养,养牛场自身有一张50亩左右的鱼塘,未发现有直排粪污的情况。另外,其养有4头母猪,猪栏210平方米,未发现有直排粪污的情况。4.上游的亚凤养猪场,存栏70-100日龄肉猪3100头,部分有雨污分流设施,水冲栏,污水收集池三亩,距离河道三米,沉淀池池有硬化防漏,污水有管抽到一公里外老板500亩果园消纳,未直排到江河中。 6月21日至23日的排查均未发现有疑似动物尸体的漂浮物,近期石江村和大李村的巡河检查中未发现有污染情况。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的内容为不属实。 |
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办理情况信息汇总表(续)
填报单位(盖章):贵港市人民政府 填报日期:2018年6月27日
受理编号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是否公开 |
公开时间 |
公开地址 |
D450000201806200043 |
1.责令李沛敏养殖场3天内停产整顿,建议修建20立方米沼气池、污水储存池等粪污处理设施,立即停止将污水直排入鱼塘,污水经处理后再进行农业综合利用。粪污处理设施经东津镇政府及区畜牧局验收合格后方能投产。 2.对李文森养殖场做如下整改要求:责令停止饲养生猪,3日内清走存猪。限期1个月修建好粪房(防雨防渗)用于堆放牛粪。对于整改前的牛粪可临时堆放于牛舍内防止渗漏到江河中。 |
暂无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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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贵港市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18年6月27日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是否 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限期整改 |
停产整改 |
立案处罚 |
处罚金额(万元) |
查封扣押 |
关停取缔 |
移送公安 |
行政拘留(人) |
约谈(人) |
问责(人) |
D450000201806200043 |
反映画眉堤一路上去有一条几十米的小河边有多家养猪场(无名),将养殖废水直排到小河,导致水源受到污染。小河周边村庄的村民将动物尸体丢到小河里。小河边的垃圾池没人管,很长才会清理一次。 |
不属实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内容来源:贵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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