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区卫计局关于印发《全区卫生计生
系统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卫生院,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现将《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港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印发
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
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贵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贵卫计发〔2018〕16号)和《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港南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卫生计生系统工作实际,区卫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使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及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不断增强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在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加强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对安保维稳、用水用电、防火防爆、医疗设备(仪器)及高压容器管理、麻醉药品管理等进行安全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到位,实现安全生产秩序有序,措施得力,重点部门、部位安全生产监管到位,确保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成立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推进我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我局成立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有关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杨日敢志负责,办公地点设在区卫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798015。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区、贵港市、区安委办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部署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落实监督管理责任,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二)安保维稳情况。安保人员配备情况,防恐防暴设备工具配备情况。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情况,是否执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和巡查制度,巡查记录是否完备,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是否落实,各环节工作责任是否到位。应急处置责任落实情况,发生紧急事件时安保人员反应是否及时,人员疏散情况,应急处置情况。
(三)消防检查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全部检查到位,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登记、挂牌督办、整改和销案工作制度。是否按照《消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民政卫计文化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通知》(贵公通〔2017〕41号),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是否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经备案抽查合格;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违章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构件;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是否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否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重点单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是否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医疗安全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质量,检查药品和相似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是否建立,是否配备医疗纠纷调处专职工作人员。放射源是否独立空间贮存,贮存场所是否配置监控、防盗、报警设施,放射源贮存场所是否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废弃化学品、医疗废物是否规范处理。关键部门是否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救护车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查出车记录,查是否遵守交通法规。
(五)后勤保障情况。水电气运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水电气运行操作规程是否规范,水电气供应关键部位是否设立警示标志。配电设施配置是否全面,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是否持证上岗,做到双人双岗。电梯设施配置及运行情况是否经有资质的专业单位按期检测,电梯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锅炉运行情况是否经有资质的专业单位按期检测,锅炉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医疗使用氧气罐是否挂有警示标志。
(六)在建工程、工地安全情况。检查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全体员工(包括分包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检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分解与考核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是否已落实到了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员,并得到了确认。检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现场投入使用的设备设施的购置、租赁、安装、验收、使用、过程维护保养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施工围挡。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有无安全隐患检查现场施工作业过程中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检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购置、产品质量、配备数量和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安全与职业卫生的要求。
(七)应急演练情况。检查开展针对性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开展和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安全管理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工作情况。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机制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各类操作培训,开展应急救援和疏散逃生能力演练情况。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单位内部成立义务消防队员和病区安全疏散引导员,组织演练,不断提高操作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情况。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维护保养工作,普及安全应急管理、防灾救灾和逃生知识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则,要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对此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积极落实领导责任制度,进行分片包干,确保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检查内容检查重点部门部位和完成工作时限。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加强整改,更及时淘汰或更换落后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等,要建章立制,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完善工作台账。各单位要收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议部署通知、会议记录、会议图片、工作方案、检查照片、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等,建立完善工作台账。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单位于2018年5月14日前将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每月10、20、30日将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报送至区卫计局办公室,邮箱:gnws432585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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