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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塘街道办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发布:2018-04-08 00:00:00 来源:八塘街道  作者:  浏览量:40 

    八塘街道办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重视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二、工作目标

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按照职责分工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针对节日时间和具体任务

(一)加强火灾防范工作。密切关注火灾易发期,采取有力措施,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大对祭祀扫墓活动集中场所的监管力度,做到严防死守。认真吸取历年来的火灾事故教训,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区和仓库、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零售店、石油和燃气库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落实相应的防火措施,并要求配备和检查更新必要的灭火器材和设施,完善防火隔离带,加大检查监控力度,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联合相关安全部门加强监管。联合市交警二大队认真做好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期间的运力安排和交通疏导工作,加强检查执法,严查超载、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严查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摩托车、自用船、渔船等非法载客行为,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运输企业、客运站点、渡口渡船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查纠农用车、摩托车等非法载客行为,加强重点路段防控,制止非法运营车辆进行祭祖、扫墓活动,确保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

(三)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单位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和销售非法产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储存、经销和运输活动,遏制事故发生。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对饭店、宾馆、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液化气、电路、电梯的安全状况及消防设施的配置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停产停业整改,进行设备、设施维护检修。节假日过后,放假停工停产的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必须对各生产环节、各安全设施设备以及各作业部位进行全面的复工检查,并报辖区安监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复工。

四、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值班值守

组   长:闫观照     

副组长:车灿升       

成   员:街道其他班子成员,街道全体干部、职工辖区单位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办公室由曾锡晓兼任,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791000,传真:6791002。

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期间,我街道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谎报、漏报。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