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暂停征收涉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
发布:2018-06-25 16:31:22 来源:港南区财政局 作者: 编审:qnqczj 浏览量:0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暂停征收涉企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各市、县财政局、国税局: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桂发〔2018〕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0号)精神,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现就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2018年7月申报期开始免征,在此之前欠缴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应足额征收,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上缴国库。
二、各级财政部门密切关注财政收支平稳过渡,合理安排水利建设支出,积极支持水利事业发展。
三、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并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8年6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税政司,自治区水利厅,本厅预算处、农业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印发
上一篇:
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转发宣传推介全...
下一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视觉焦点
-
荷城美景流光溢彩的贵港夜热点推荐
- [2018-07-03]港南区全部补发提高部分的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
- [2018-07-03]覃绍海局长深入村屯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 [2018-07-03]港南区财政局开展 “七一”慰问活动
- [2018-07-02]贵港市第二人民医院:“七一”慰问老党员 组织关怀暖心间...
- [2018-07-02]文化体育公共资源向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倾斜工作经验...
- [2018-07-02]区文体新局到帮扶东岭村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