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文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2018-06-25 08:59:54 来源: 作者:贵港市地方税务局 浏览量:2
为了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等文件规定,现决定:
一、将《贵港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贵港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全文废止。
贵港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贵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文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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