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
港南区卫计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港南区卫计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月30日
港南区卫计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港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港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港南区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卫计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贯彻《中共港南区委员会 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结合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深化专项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增强全民应急避险意识、提升公众安全文明素质,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8年6月,“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自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
三、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港南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2018年6月在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开展。
认真组织开展国务院安委办布置的各项活动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活动方案,开展好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新闻宣传和专家宣讲、应急演练、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等各项活动。
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各单位要积极开展相关活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在当地广场、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和有奖竞猜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
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和防控火灾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充分协调各类媒体资源,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方式,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防控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推动宣传活动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广泛普及用煤用气和预防火灾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能力,避免我区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出现。
开展“系好安全带”活动
各单位要在社区、商场、加油站、车站等人员和车流密集场所,张贴海报和标语、发放“系好安全带”宣传单,在重要场所LED大型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提醒广大民众开车、乘车系上安全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摒弃不良交通陋习,养成安全、文明驾驶的好习惯。力争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全带使用率,提升全民抵御交通事故风险能力,降低全区交通事故伤亡率。
继续组织开展行业特色活动
1.区卫计局和区疾控中心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教活动;
2.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区妇幼保健院、区人民医院及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广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安全生产荷城行”专题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荷城行”,自5月开始在全区卫计系统展开,12月底结束。
组织形式
各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各类媒体记者,深入各地和分管行业,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和监督氛围,推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点工作落实。
活动内容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自治区“安全生产八桂行”和“贵港市荷城行”活动要求,围绕“一带一路”主题、安全责任主题、科技强安主题和依法治安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
宣传教育工作摆位,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党委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保障活动经费,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相关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协调有关主流媒体、行
业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报道和专题节目,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总结考评,完善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做好材料的整理收集工作。要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荷城行”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考核办法,制定活动指导、督导方案,参照《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考核评分表》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区卫计局将适时组织督导组,指导推动各单位开展活动。
请单位分别于5月30日和6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方案和阶段性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请各单位5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四前将本周内“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区卫计局,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材料情况将纳入活动考核内容。
联系人:杨日敢;电话:0775-6798015
邮箱:gnws4325850@163.com。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附件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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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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