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驻邕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社保发〔2013〕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驻邕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桂社保发〔2014〕45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及《驻邕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2017年医疗服务协议年度考评办法》精神,考评小组开展了2017年度驻邕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考核评审工作,现将考评结果公示如下:
一、拟确定为2017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优秀单位名单
(一)住院类定点医疗机构: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2.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三医院
3.南宁市中医医院
4.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5.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6.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7.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8.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9.广西骨伤医院
10.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11.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12.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13.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1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总队医院
15.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16.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17.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18.南宁市青秀区南湖竹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9.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
20.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二)门诊类定点医疗机构: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星湖门诊部
2.南宁市青秀区南湖凤岭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广西大学医院
4.南宁康洁口腔医院
5.南宁市青秀区东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拟确定新获AAA级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广西骨伤医院
三、拟确定新获AA级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
3.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4.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5. 南宁市中医医院
6. 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公示时间: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5月31日
对上述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8年5月3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社保局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电话:(0771)5893854,5893830(传真)。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304,邮编:530022。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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