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西佳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广西佳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回收综合利用废旧铅酸蓄电池含铅废物年产12万吨再生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
广西佳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回收综合利用废旧铅酸蓄电池含铅废物年产12万吨再生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
广西佳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回收综合利用废旧铅酸蓄电池含铅废物年产12万吨再生铅项目
二、项目简介
项目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地理坐标23°3'3.31"北,109°38'36.87"东。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为年产12万吨再生铅、电解铅、合金铅;二期建设为年产300万KVA蓄电池。目前,广西佳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一期项目再生铅生产线建设。
三、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概述
1、施工期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扬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是暂时的,在采取隔声降噪、洒水抑尘、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回用洒水抑尘等措施并加强管理的情况下,可将影响降至最低。
2、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采用不同的处理措施,经过排气筒排放,使其排放污染物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标准限值。
破碎分选工序采用“集气设施+布袋除尘+碱喷淋”处理措施;
配料工序采用“集气设施+布袋除尘”处理措施;
熔炼工序采用“集气设施+二道炉(后燃室)+急冷塔+布袋收尘+3级双减法脱硫”处理措施;
还原熔炼工序采用“集气设施+表面冷却+布袋除尘”,跟熔炼车间废气同入一道“3级双减法脱硫”处理措施;
精炼合金工序采用“集气设施+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措施。
同时,采用封闭式厂房并通过负压抽风排气的环境集气系统收集车间内的无组织废气,严格控制处理工序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经预测,各污染物浓度对敏感点贡献值较小,在叠加背景浓度后,除南山公园TSP、PM10因背景值较大的原因,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限值要求外,其余敏感点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限值要求,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2)废水
①地表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滤液、喷淋、洗浴、车间冲洗、化验室、循环水池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进入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其处理工艺采用“一级pH调节池+二级pH调节池+混凝反应槽+斜板沉淀池+pH回调池+砂滤池”,水质要求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标准限值。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市政管网,排入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初期雨水由厂区50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排放。
综上,本项目污水防治措施可行。
②地下水:本项目遵循“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各区域进行不同程度的防渗漏处理,达到《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等防腐防渗规范要求。同时,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制定并严格执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及应急响应预案,最大程度减少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破碎机、水力分选设备、振动筛、空压机、冷却塔、余热锅炉、各类风机及各种泵等,属于机械噪声或空气动力噪声,噪声声级在75~105dB(A)之间。设计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相应的减振、消音、隔音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滤渣、烟尘、还原渣、水浸渣、污泥等返回粗铅熔炼;水淬渣、石膏外售;废劳保用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可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贵港市江南工业园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只要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其产生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广西佳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回收综合利用废旧铅酸蓄电池含铅废物年产12万吨再生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最终结论以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准。
五、公众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邮、会面等方式联系我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 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西佳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先生
地址: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
电话:0775-4563699
广西佳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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