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卫计发〔2018〕13号
港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
《全区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春夏火灾
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卫生院,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现将《全区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港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印发
全区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春夏
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贵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贵卫计发〔2018〕13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全区卫生计生系统春夏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区卫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9月底,在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切实提高火灾防范水平。强化医疗卫生计生重点区域、部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逃生能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相关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切实提高卫生计生系统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确保医疗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为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重点围绕公共场合、医疗机构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巡查的整治工作实际,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
(二)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按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要大力推广电动车棚和充电装置建设,广泛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宣传,并要依法严格治理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行为。
(三)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重点对医疗机构开展检查并整治,着重检查以下内容:是否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经备案抽查合格;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违章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构件;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是否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否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重点单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是否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否开展全面排查,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全部检查到位,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对重大火灾隐患,是否登记、挂牌督办、整改和销案;是否协调相关单位对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联合检查、综合整治。
(五)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保工作。紧盯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法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六)强化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做好应急处置方案。要针对春夏火灾多发特点,强化各单位专职或兼职消防队员的训练和执勤备战工作,做好应急处置方案,并随时做好“灭大火、打硬仗”的充分准备。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5月7日前)。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全面检查(9月7日前)。各医疗卫生单位对本单位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处罚追责。对所有重大火灾隐患及时登记,提请单位上层挂牌督办,督促限期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8日前)。各单位要组织对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职责。春夏季节期间,各类生产、用油、用电量大,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集中,历来是火灾高发期。要遵循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是本单位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负责人,对单位春夏火灾防控工作负责。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将火灾防控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二)加强宣传,多方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基本技能,全面增强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努力减少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开展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各单位要通过科室自查、领导督查等方式,形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合力。对涉及消防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及时整改,严把防火源头。对拒不执行督办要求或限期拒不整改隐患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请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请于2018年5月7日前将本单位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报区卫计局办公室,从5月开始,每月18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9月18日前报工作总结。联系人:杨日敢,联系电话:6798015,邮箱:gnws4325850@163.com。
贵港市港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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