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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交通局政务公开指南
发布:2018-03-01 10:15:46 来源:  作者:  编审:gnqjtj  浏览量:66 

港南区交通局政务公开指南

 

办公地址:贵港市江南大道公正街8号

邮政编码:537100

联系电话:0775-4320818

      传真:0775-4323011

电子邮箱:gn4320818@163.com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贵港市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区交通的行政和行业管理。

(二)根据本区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本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制订公路、水路运输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管理、监督实施;负责辖区内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管理全区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负责全区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四)负责全区县乡公路其设施进行养护、管理。指导行政村对村级道路的养护、管理。

(五)负责全区县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检查、指导、协调全区县乡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行驶公路和公路路产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乡镇客圩船舶(不含渔业捕捞船舶)水上安全监督。

(七)负责拟定全区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实施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八)负责全区交通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技术职称评审、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指导全区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九)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区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交通战备工作;指导公路管理所、地方公路路政执法大队的业务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      0775—4320818

计划财务股  0775—4328386

综合股      0775—4320818

三、行政审批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14项)

   1、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

      2、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3、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4、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5、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6、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7、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

8、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9、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10、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11、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12、在公路周边一定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许可;

13、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14、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