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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区卫生计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2017-11-24 10:13:00 来源:港南区卫计局  作者:[db:作者]  编审:admin  浏览量:7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贵港市港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港南卫计发〔2017〕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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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区卫生计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
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协会办:
现将《全区卫生计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港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印发
 
全区卫生计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贵港市卫计委《<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贵卫计发〔2017〕59号)、《港南区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港南消安〔2017〕20号),为扎实推进全区卫生计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区卫计局决定从2017年11月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特制
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医疗卫生计生重点区域、部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单位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逃生能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相关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切实提高卫生计生系统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医疗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为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重点围绕公共场合、医疗机构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后的整治工作实际,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各医疗机构要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二)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桂政办电〔2016〕202 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要大力推广电动车棚和充电装置建设,广泛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宣传,并要依法严格治理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行为。
(三)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重点对医疗机构开展检查并整治,着重检查以下内容:是否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经备案抽查合格;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违章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构件;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是否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否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重点单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是否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否开展全面排查,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全部检查到位,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对重大火灾隐患,是否登记、挂牌督办、整改和销案;是否协调相关单位对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联合检查、综合整治。 针对自治区卫生计生委2017年9月到贵港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时对贵港市人民医院、桂平市人民医院提出的整改意见,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到位,消除火灾隐患和安全隐患。
(五)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保。紧盯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六)强化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做好应急处置方案。要针对冬春气候特点,强化各单位专职或兼职消防队员的训练和执勤备战工作,做好应急处置方案,并随时做好“灭大火、打硬仗”的充分准备。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11月25日前)。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开展业务培训,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处罚追责。对所有重大火灾隐患及时登记,提请单位上层挂牌督办,督促限期整改。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各单位要组织对今冬明春消防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职责。冬春季节期间,各类生产、生活用火、用油、用电、用气量大,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集中,历来是火灾高发期。要遵循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是本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负责人,对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负责。
(二)加强宣传,多方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基本技能,全面增强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努力减少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开展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各单位要通过科室自查、后勤保卫科摸排、领导督查等方式,形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合力。对涉及消防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及时整改,严把防火源头。对拒不执行督办要求或限期拒不整改隐患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请于2017年11月24日前将本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报局办公室,11月起每月23日前上报上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韦伟英,联系电话:6798012,邮箱:gnws432585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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