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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地方税务局依申请信息公开暂行规定
发布:2017-12-20 15:50:54 来源:  作者:[db:作者]  编审:admin  浏览量:17 
港南区地方税务局
依申请信息公开暂行规定  
除《港南区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港南区、市、县(市、区)地税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港南区地税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
  (一)领导简介:港南区地税局领导简历、主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港南区地税局机构设置情况;
  (三)主要职能:港南区地税局主要工作职能;
  (四)单位概况:港南区地税局基本情况介绍;
  (五)联系方式:港南区地税局局内各单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六)总结计划:工作要点、计划、规划、工作总结;
  (七)工作动态:港南区地税局工作动态;
(八)税收政策法规:地方税各税种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
(九)办税指南: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行政收费依据和标准等相关规定;
  (十)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和事项;
  (十一)非许可审批:非许可审批有关规定和事项;
(十二)税务稽查情况:稽查工作规范、涉税案件曝光;
(十三)税收收入统计数据:历年税收收入总数、分地区税收收入数据;
(十四)人事管理事项:公务员招录等;
(十五)注册税务师管理事项:注册税务师行政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注册税务师报名条件、考试考务通知、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公告等事项;
  (十六)政府采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情况;
  (十七)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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