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根据贵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2018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贵机管通〔2018〕25号)精神,为开展好我区2018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活动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至17日,其中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
二、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降耗 保卫蓝天”。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
三、活动内容安排
(一)宣传活动重点内容。抓住《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与能效领跑者评选、生活垃圾分类等宣传重点,各级各部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带头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推动绿色行动,实施节能工程,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等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节能宣传周期间,区委宣传部、区文新广局充分利用短信、微信、QQ群等形式发送“节能公益短信”。区妇联充分发挥联系妇女群体的优势,积极组织开展“万名环保妈妈”活动,引导妇女开展节能低碳零碳、绿色生活、节俭养德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妇女和家庭保护生态、节俭节能、低碳零碳生活的意识和能力,实现大手牵小手,妇女带动家庭,践行环保节能降碳实践活动。
(二)开展低碳日宣传活动。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在此期间,全区各部门要同步开展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控制电梯开启次数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要带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徒步上下班,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活动当天,区公共机构节能办将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抽查。
(三)印发节能宣传画、环保袋。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节能宣传周、低碳日宣传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板报以及环保袋。各单位(在行政中心办公除外)要在办公区、公共场所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1-2幅,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周氛围。
(四)开展节能板报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全区各级公共机构举办以“节能降耗 保卫蓝天”为主题的节能板报活动,要广泛搜集资料,精心设计,积极参与。利用电子屏、政务内网、宣传栏普及节能和低碳常识,在区行政中心外办公的各单位至少制作一期节能宣传板报,放置于本单位宣传区域内,区公共机构节能办将于6月11日至17日到各单位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并在全区通报。
(五)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是“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变废为宝美丽贵港”,倡导各级公共机构每周五开展“垃圾减量日”活动,并根据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主题,结合以下重点内容,我区各级公共机构要组织安排好相关活动。
1.绿色办公活动: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重点推行绿色办公,减少会议、精减文件;运用互联网、局域网,大力推行电子办公,推广办公信息化、无纸化,提倡使用再生纸,办公用纸“双面打印”,办公用品重复使用;开展节水、节电、节能活动,积极推进节约型单位建设。
2.绿色校园活动:区教育局要在全区高中小学校、幼儿园,利用板报、校刊、校园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绿色校园建设和垃圾“零废弃”宣传,组建校园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志愿者队伍,鼓励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环保宣传活动和社会实践,普及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知识。
3.绿色医院活动: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基础上,区卫计局要指导各医疗机构利用海报、宣传板、分发宣传单、电子屏、培训讲座等形式,结合医疗下乡活动,从医疗卫生角度、从专业水平积极宣传生活垃圾处置方式方法,向广大患者、陪诊家属等社会群众宣传有害垃圾对人们生活的危害,加大对医疗垃圾分类处置人员的培训,指导患者及家属处理好剩余药物和过期药物的处置方式,控制减少医疗垃圾对社会的危害。
4.绿色餐饮活动:有开设食堂、有餐饮作业的单位,推行适量点餐,减少浪费,减少一次性餐盒、筷子、水杯等用品的使用,设立“绿色餐饮”宣传员,打造绿色餐饮文化,从源头促进餐厨垃圾减量。
(六)开展绿色食堂节能产品、新能源汽车使用推介会活动。
6月15日,我区在港南中学举办“绿色食堂节能产品、新能源汽车使用现场推介会”。届时将邀请西江锅炉厂董事长叶常青、恒天易开新能源汽车公司黄经理在会上作节能产品介绍。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要把“节能宣传周”活动提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周密布置,通过此项宣传活动,切实推动本部门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深入开展。
(二)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各学校、区卫计局负责组织辖区各医院(中心卫生院)开展好节能宣传周活动。
(三)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于6月11日下午下班前到区公共机构节能办(区行政中心食堂楼三楼302室)领取宣传画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
(四)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对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认真总结,于6月19日前将书面总结、宣传板报电子版、图片资料(电子版)及时报送区公共机构节能办。邮箱地址:zgj4332580@163.com,联系人:林宝玉,联系电话:4332815。
港南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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